本文轉自:閩北日報

本報訊(楊德寶 張海揚)“警察同志,我撿到了一隻貓頭鷹。”3月19日,熱心市民王先生提着一個紙箱來到武夷山市公安局景區派出所。經鑑定,該只貓頭鷹爲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據王先生介紹,當天早上,他上山察看茶葉長勢,發現這隻貓頭鷹被困在茶園邊的雜物中,遂小心翼翼將其救下。因爲此前有景區派出所民警到茶園宣傳過保護野生動植物的相關知識,於是,王先生就找來紙箱,將貓頭鷹送到了派出所。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民警檢查後,確保貓頭鷹能獨自野外生存,將其帶至山林放飛。

民警提醒,市民如遇野生動物受傷、落單,應及時聯繫公安部門或野生動物保護部門,確保野生動物得到科學有效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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