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公司上市大股東實現財富升值,上市後的股價表現和分紅收益則決定投資者的利益,要努力讓大股東和投資者共同富裕,不能讓投資者成爲大股東的造富工具。

公司上市熱情高漲,重要的原因之一在於持股的大股東能夠實現財富增值。公司的估值,在上市之前和上市之後有着天壤之別。

財富不會無緣無故地出現,也不會無緣無故地消失,既然大股東實現了財富增值,那麼就需要有人爲此買單,很大程度上來說,二級市場投資者其實是上市公司大股東財富增值的重要支撐。

當然,二級市場投資者也不是活雷鋒,他們買入上市公司股票,目的並不是爲了讓大股東暴富,而是想通過持有股票獲得投資收益以及獲得穩定的現金分紅,在工作之餘通過投資獲得額外的財產性收入。

衆所周知,上市公司姓“公”,它們的初衷就是上市之後爲公衆和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價值,大股東的財富增值只是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順帶結果。但從實際的情況來看,部分上市公司上市之後沒有做到以投資者爲中心,更多是在爲大股東服務,因而會導致出現一些富了大股東卻忽視投資者利益的情況。

是大股東和投資者共同富裕還是大股東獨自富裕,關鍵因素在於上市公司的業績和成長性能否支撐股價不斷上漲或者提供穩定的現金分紅。如果公司業績持續增長,公司股價也就越來越高,投資者自然能夠獲得滿意的投資回報。此時大股東持股財富升值,投資者也跟着賺錢,共同富裕是最好的結果。如果公司業績一年績優、兩年績平、三年虧損,公司股價上市後大概率會不斷走低,最後投資者虧損累累,如果公司股價跌得足夠多,還有可能達到面值退市的標準,期間如果大股東高位套現離場,那就是富了大股東,卻坑了投資者,這是最糟糕的局面。

作爲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要想實現和股民共同富裕,就必須有社會責任意識和擔當。在股價出現非理性波動的時候,要體現出大股東的擔當,無論是增持股份還是承諾不減持,都是對公司未來發展充滿信心的具體體現,能夠直接提升市場投資者的信心。

同時,上市公司大股東一定要講規矩,不做傷害上市公司和投資者利益的事情。公司一旦上市,大股東的財富就已經出現了大增值,但對於股民而言,買到公司股票才僅僅是投資的開始。從大股東層面而言,不能做違法違規的事情,比如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信披違法違規、違規減持等。任何一次不守規矩的嘗試,都可能對上市公司和股民造成巨大的傷害。

此外,大股東別總想着減持、套現,公司業績做好了,持續不斷現金分紅,投資者開心,大股東也能獲得滿意的分紅收入,這是多贏的結局。

北京商報評論員 周科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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