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濟南3月29日電 (梁犇 周藝偉)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於2023年9月建立貫穿立案、審判、執行全流程的“立審執一體化”工作機制。該機制實行以來,4015件糾紛在訴前就地化解,216個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前自動履行,實現多元治理、源頭治理。

圖爲發佈會現場。周藝偉 攝

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29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立審執一體化”機制的積極成效,併發布相關典型案例。

槐蔭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劉善超介紹“立審執一體化”工作機制時說,在立案階段,要最大限度防止調解協議進入執行程序。該法院在“立審執一體化”機制下,構建“一街辦一訴訟服務工作站”“代表來了”訴前調解工作站等多元解紛體系,與屬地街道辦事處、人大代表聯合化解糾紛。2023年9月以來,4015件糾紛在訴前就地化解,並促成當即履行、儘快履行。不能當場履行的,引導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中增加約束性條款,增強債務人履行債務的主動性。

“立案時做好對當事人身份、住址、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的收集,方便執行過程中查人找物,同時引導當事人主動履行義務。”劉善超介紹道,要加強訴前引導和財產保全,該機制運行以來,在訴前向當事人送達《主動履行義務告知書》23907份,告知當事人主動履行義務的好處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風險,並提示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的必要性。

槐蔭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劉志林在現場舉例稱,江蘇一公司拖欠38名勞動者薪資共180萬元,被訴至槐蔭法院。立案前,槐蔭區人民法院經分析研判,該案如果直接開庭審理,需要耗費大量時間,不利於勞動者儘快拿到工資;同時,由於涉及人數衆多,一旦出現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不僅無法兌現羣衆權益,還會產生大量執行案件,浪費司法資源。

“槐蔭法院在訴前聯合清欠辦、人社局、住建局等單位開展聯合調解工作。通過4部門多次聯合調解,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法院出具調解書,38名勞動者的工資分3期付清,批量案件在進入審判執行程序前就地化解,並按約定履行。”劉志林稱,在本案中,通過訴前聯合調解等方式,既能實現源頭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又防止案件進入執行程序,降低羣衆訴累,防止程序空轉,讓勞動者在訴前儘快拿到血汗錢。

劉善超表示,下一步,槐蔭區人民法院將不斷完善“立審執一體化”工作機制,實現執源治理從單一治理向多元治理、從末端治理到源頭治理轉變,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不斷推動審判執行質效提升創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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