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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晚,無錫威孚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代碼:000581/200581,簡稱:威孚高科/蘇威孚B)發佈《關於收到江蘇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曾代理投資者起訴100餘家上市公司索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據警示函,威孚高科涉嫌證券虛假陳述,受損股民或可依法索賠。(厲健律師專欄)

公告顯示,江蘇證監局查明,威孚高科存在以下違規行爲:一、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公司未準確按照會計準則規定對“平臺貿易”業務進行會計覈算,導致所披露的2022年度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相關財務數據不準確。二、未按規定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三、未披露2022年業績預告。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1.19億元,較2021年度下滑95.39%,但公司未披露業績預告。

值得關注的是,2023年4月12日晚,威孚高科發佈《關於全資子公司無錫威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收到公安機關立案通知暨重大風險提示公告》。

根據最高法院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爲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範圍包括:投資差額、佣金、印花稅損失。

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2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12日期間買入威孚高科股票,並在2023年4月1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爲準。(威孚高科維權入口)

投資者索賠應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原件、股票對賬單原件(2022年4月1日至今)、詳細聯繫方式。

(本文由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起訴100餘家上市公司索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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