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年3月29日,上交所發佈公告,方大特鋼科技收到了關於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監管問詢函。公告顯示,方大特鋼科技在2024年3月16日審議通過了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擬不進行現金分紅,不進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公告中詳細說明,方大特鋼科技在2023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6.89億元,2022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9.26億元。截至報告期末,公司母公司報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潤爲21.22億元,貨幣資金餘額達60.45億元。上交所要求方大特鋼科技進一步補充披露關於連續兩年未進行現金分紅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額資金閒置的情況,以及公司是否爲中小股東參與現金分紅決策提供便利,以及公司爲增強投資者回報水平擬採取的措施等信息。

此外,年報顯示,報告期末公司長期股權投資餘額41.75億元,主要系公司2022年上半年出資40億元與關聯方共同設立南昌滬旭鋼鐵產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南昌滬旭)。上交所要求方大特鋼科技補充披露關於南昌滬旭的投入情況及相關資金的具體流向、形成的主要資產及目前狀態,以及南昌滬旭擬收購標的預計規模、收購標準、標的注入計劃等信息。

上交所還要求方大特鋼科技全體董監高就現金分紅方案相關事宜是否具備合理性發表意見,審慎評估現金分紅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長期戰略,是否有利於投資者分享公司成長和發展成果,就相關事項回應市場和投資者關切,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方大特鋼科技需在收到監管問詢函後立即披露,並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回覆上交所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