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彭斐每經編輯梁梟

涉嫌重大事項披露不及時,鼎信通訊(SH603421,股價8.14元,市值53.09億元)被證監會、上交所同時“關照”。

3月30日凌晨,鼎信通訊公告稱,公司於3 月 29 日收到上交所《問詢函》;同時,鼎信通訊還公告稱,因涉嫌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於3月29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公司已被證監會立案。

就在3月29日盤後,鼎信通訊發佈風險提示性公告稱,公司於2024年2月27日收到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的通知,由於公司存在涉嫌違規的情形,根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關係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決定自2024年2月18日起對公司全部採購品類啓動招標採購“熔斷機制”,並對公司涉嫌違規事項啓動調查。熔斷期間將暫停公司全部產品、服務的中標資格。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第一時間致電鼎信通訊方面,相關人士表示:公司並沒有參與涉嫌違規事項,事件涉及的員工已於去年離職。關於招標事宜,正與國家電網積極溝通。

記者注意到,鼎信通訊並沒有第一時間公告披露相關事項,而是在接到國家電網通知後一個月才公告提醒。

對於爲何一個月後才發佈公告,鼎信通訊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公司此前諮詢過相關問題的影響時間,本以爲可能短時間內就能調查完畢,但目前國家電網今年的招標已經開始,相關調查還沒結束。

根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關係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原因查明後,若非供應商責任,專業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應立即函告物資管理部門解除對供應商的處理;若屬於供應商責任且需要進行不良行爲處理的,已暫停中標資格的時間應計入不良行爲處理時間。熔斷期一般不超過1年,到期自動解除。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相關方處確認,鼎信通訊公告中涉嫌違規的情形,源於荊門市輟刀區人民法院2023年12月底的一份“李某華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曾任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武漢供電公司班長的李某華,在5年時間裏受賄689.7萬元,其中,青島某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地區區域經理邢某就“送”了185萬元。其中,判決書所提及的“青島某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即爲鼎信通訊。

不過,鼎信通訊相關人士表示,公司沒有參與公告中提到的“涉嫌違規事項”,也沒有相關資金往來的記錄,經初步瞭解,此事發生在個人之間。

值得注意的是,鼎信通訊今年3月份在深交所e互動平臺上的答覆投資者提問時稱,李某華案件中公司有員工涉及其中,系員工個人行爲,公司已與涉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幾天後在e互動表示,李某華案件對公司的具體影響目前尚不明確,公司正努力爭取降低可能對公司業績達成所造成的影響。

然而,因涉嫌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鼎信通訊在3月29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與此同時,上交所也緊急下發問詢函。

上交所在問詢函中表示:“你公司於2024年2月27日收到相關通知,但遲至3月29日才披露該事項,信息披露存在嚴重滯後。請你公司充分覈實並補充披露知悉該事項後的具體處理過程,說明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原因,並明確具體責任人。”

與此同時,上交所還要求鼎信通訊儘快覈實並補充披露導致公司被實施“熔斷機制”所涉違規事項的具體情況,審慎評估被暫停產品、服務中標資格對公司生產經營及當期業績的影響,充分提示相關風險,並就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文章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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