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間,博彙股份發佈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鎮海區稅務局澥浦稅務所《稅務事項通知書》,要求公司“重芳烴衍生品”按“重芳烴”繳納消費稅,如按稅務通知書的要求,公司2023年年度業績將由盈利轉爲大額虧損。

截至3月29日收盤,公司股價報9.38元/股,總市值23.03億元。

業績或轉爲大額虧損

公告顯示,2023年7月起,公司開始對芳烴抽提裝置進行改造,產品由重芳烴升級到重芳烴衍生品。經該裝置生產的重芳烴衍生品2023年7-12月共銷售超14萬噸,2024年1-3月共銷售8.5萬噸(預估)。

博彙股份表示,如按稅務通知書的要求,按重芳烴繳納消費稅,則對公司2023年年度利潤及2024年一季度的利潤影響分別約爲3.0億元和2.0億元,對公司2023年度業績以及未來年度生產經營均產生重大不利影響。2023年公司業績將由盈利轉爲大額虧損。

目前,公司已成立應對小組,聘請專業的稅務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梳理論證。對《稅務事項通知書》的要求,也存在較大異議,公司將繼續與稅務機關保持積極溝通。

此外,博彙股份表示,將採取提高相應產品的銷售價格、適當減少相應產品的產能、加強環保芳烴油產品的產能和銷售力度等應對措施。

半年內兩收監管函

資料顯示,博彙股份成立於2005年,專注於燃料油深加工細分領域,主要業務爲研發、生產、銷售應用於多領域的特種芳烴系列產品,現具有年綜合處理近百萬噸的生產能力。

記者注意到,公司曾因多次違反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相關規定,收到深交所監管函。

2023年12月,博彙股份先後收到寧波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和深交所的監管函。根據監管函,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博彙股份因合同糾紛等事項涉及多起訴訟,累計涉訴金額0.94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爲10.82%。博彙股份因未及時披露上述訴訟事項,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第1.4條、第5.1.1條、第8.6.3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

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或者投資決策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或事項(簡稱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項),並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023年8月,博彙股份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相關定期報告更正的公告》顯示,公司2022年存在通過向第三方銷售自產的重芳烴原料,經其加工調和符合要求後,由公司子公司寧波博彙化工品銷售有限公司購回後進行生產的情況。

2022年年報審計時,博彙股份對該類業務由總額法調整爲淨額法覈算,對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以及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財務數據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其中,2022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同時調減1.93億元,2022年半年度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同時調減2.94億元,2022年第三季度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同時調減4.98億元,營業收入調減金額佔更正前營業收入金額的比例分別爲30.65%、20.35%、18.88%。

深交所於2023年9月向博彙股份下發監管函表示,博彙股份的上述行爲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第1.4條、第5.1.1條的規定。

責任編輯:張恆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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