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母短線交易而被證監會立案,恆星科技(002132.SZ)董事長和總經理兄弟的擬處罰結果出爐。

今日晚間,恆星科技公告,謝曉博、謝曉龍作爲恆星科技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其父謝某軍賣出“恆星科技”股票後6個月內,其母焦某芬買入的行爲構成短線交易。河南證監局擬決定對謝曉博、謝曉龍二人分別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80萬元的罰款。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去年11月6日,因父母謝保軍、焦會芬在2023年8-9月間買賣恆星科技股票構成短線交易,深交所就對恆星科技董事長謝曉博、副董事長兼總經理謝曉龍發出監管函。12月6日,中國證監會就該事件正式對兩兄弟立案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謝曉博自2016年11月9日至今任恆星科技董事長,謝曉龍自2019年11月7日至今任恆星科技董事、副董事長、總經理。謝保軍、焦會芬系謝曉博、謝曉龍的父母。謝保軍在2023年8月28日通過大宗交易賣出“恆星科技”股票2600萬股,累計成交金額7488萬元,而焦會芬在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1日買入“恆星科技”股票300萬股,累計成交金額1012萬元。

據Choice數據,謝保軍當時通過大宗交易折價11.93%,以2.88元/股賣出,據此計算,謝保軍和焦會芬“一賣一買”間還虧了約148萬元。

因謝保軍、焦會芬的上述賣出和買入行爲間隔不足6個月,構成《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短線交易。恆星科技方面表示,此次行政處罰所涉及的被處罰主體爲個人,並非上市公司,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規範運作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事實上,這已不是謝氏兄弟首次因父母的短線交易被採取監管措施。

2020年11月-2021年1月,焦會芬就曾因實施短線交易致使謝曉博、謝曉龍二人在2021年6月被深交所下發監管函。

根據2021年6月的監管函,深交所認定謝曉博、謝曉龍作爲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能督促父母合規交易上市公司股票,違反了該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 年修訂)》第 1.4 條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 年修訂)》第 3.8.13 條的規定,並要求謝曉博、謝曉龍充分重視,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雖然謝保軍作爲恆星科技的實控人和第一大股東,但其並未在公司任職,也未從公司處取得薪酬。而數據顯示,近3年來,恆星科技的平均年股息率只有約0.82%。

除前述短線交易外,謝保軍還曾在去年8月連續質押其所持公司股份,又在今年2月對前期的質押進行了補充質押。截至今年2月6日,謝保軍的累計質押的恆星科技股票數量已佔其所持股份比例的52.1%,且前述補充股權質押將於今年8月到期。

(文章來源: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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