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黃翔

完善減持制度,推進市值管理納入考覈,是維護資本市場穩定運行、提升上市公司投資價值的重要維度,在新“國九條”中,對相關問題予以了明確指導。

近年來,違規減持問題備受關注,買賣所持股份本是股東的基本權利,但股東以不正當的方式行使權利,損害了其他投資者的合法權利。

新“國九條”中,提出全面完善減持規則體系。出臺上市公司減持管理辦法,對不同類型股東分類施策。嚴格規範大股東尤其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減持,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堅決防範各類繞道減持,責令違規主體購回違規減持股份並上繳價差,嚴厲打擊各類違規減持。

股份減持制度事關市場穩定運行和投資者切身利益。今年以來,監管部門相繼出臺相關政策,強化減持監管。3月15日,證監會發布了《關於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意見(試行)》,聚焦減持問題提出系列舉措。

在新“國九條”發佈後,4月12日,證監會起草發佈《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減持辦法》),同步修訂了《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減持辦法》在現行規則的基礎上,針對市場反映的突出問題做出針對性調整完善,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減持與上市公司市場表現和分紅情況掛鉤,督促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專注主業、專注經營;對技術性離婚減持、轉融通式減持、融券式減持等各類花式套現、規避減持規則的行爲,全面予以規制;針對違規減持,建立包括責令購回、限制交易、行政處罰等更行之有效、更具違規痛感的立體式監管措施工具箱,有利於嚴厲打擊違規減持行爲,重塑市場秩序。

三大證券交易所方面也迅速落實新“國九條”要求,4月12日同步發佈公告,擬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具體業務規則,其中涉及起草制定減持規則方面內容,提出嚴格規範大股東、董監高等主體的股份減持行爲;強化股份減持的信息披露監管要求;切實防範繞道減持等方面措施。

連續打出的政策“組合拳”,彰顯了強化減持監管的態度和決心。可以看到,在嚴監管態勢下,打擊違規減持初見成效。據不完全統計,年內滬深北交易所已對超30起違規減持行爲予以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與此同時,多數上市公司發佈相關人員違規減持致歉並承諾回購的公告。此外,還有近40家上市公司發佈股東承諾不減持公告。

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司司長郭瑞明近日表示,去年以來,對於違規減持,證監會首先是責令改正,要求相關主體購回並向上市公司上繳價差,本次徵求意見的《減持辦法》進一步固化了這項措施。對於金額較大、情節較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應當立案處罰、嚴肅市場紀律,爲此《減持辦法》進一步細化了應予處罰的違規情形。《減持辦法》還增加了公司和董事會祕書的義務,要求公司對股東做好規則提示,要求董事會祕書定期檢查股東減持情況、主動報告違規減持,這有利於加強對股東減持的管理。

推動提升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市值管理也是各方關注的重點。新“國九條”中提出,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研究將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納入企業內外部考覈評價體系。引導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後依法註銷。鼓勵上市公司聚焦主業,綜合運用併購重組、股權激勵等方式提高發展質量。依法從嚴打擊以市值管理爲名的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爲。

今年以來,國務院國資委頻繁“點題”市值管理,表示將全面推開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考覈,引導上市央企更加重視其內在價值與市場表現,更加主動向市場傳遞信心、穩定預期。

今年3月,證監會發布《關於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意見(試行)》,其中圍繞市值管理提出6條措施,包括壓實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體責任,推動優質上市公司積極開展股份回購,引導更多公司回購註銷,發揮優質上市公司風向標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年內已有大批上市公司發起行動,不少上市央國企在近期披露的年報中提到了“市值管理”。此前3月22日,上交所呼籲滬市公司積極開展“提質增效重回報”專項行動,倡議旨在激發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和提升投資價值的內生動力和責任感,以“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和投資價值”爲目標,引導上市公司更好發揮主體責任,更好回報投資者。

目前,已有逾百家上市公司發佈“提質增效重回報”行動方案。

萬華化學表示,公司將採取六項措施切實開展“提質增效重回報”,具體包括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多措並舉促減碳、強化落實股東回報等。

煤炭龍頭中國神華提出,要建立健全中國神華特色市值管理體系,通過專項工作小組組織多項保障措施,系統開展市值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市場價格發現和資源配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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