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損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維權平臺登記該公司維權:http://wq.finance.sina.com.cn/
  關注@新浪證券、微信關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維權、訪問新浪財經客戶端、新浪財經首頁都能找到我們!

2024年4月12日週五晚間,中核鈦白002145,宣佈實際控制人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澤龍先生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中核鈦白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信息披露違規等行爲,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

央企中核集團隨後發佈緊急聲明,稱中核鈦白與中核集團並無任何關係,兩者不存在任何隸屬關係或股權關係,也無投資、合作、業務關係。

受立案調查負面消息影響,中核鈦白股票4月15日一字跌停,收盤價爲3.95元/股,總市值152.9億元。

公開資料顯示,中核鈦白是一家由自然人控股的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澤龍出生於1996年。原控股股東李建鋒於2019年11月與王澤龍簽署股份轉讓協議,李建鋒擬將其所持有的4.3億股股票(佔總股本的27.05%)以3.8元/股價格轉讓給王澤龍,轉讓價款總計16.359億元。股權轉讓及表決權委託完成之後,中核鈦白於2019年12月宣佈王澤龍成爲新的實控人,新任掌門人年僅23歲。

2020年9月,中核鈦白非公開發行股票約4.624億股,王澤龍以3.46元/股斥資16億元認購全部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王澤龍持有中核鈦白43.38%股份。

經證監會覈准,2023年3月再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中核鈦白向16名投資者以5.92元/股定向發行股份8.932億元,獲得融資約52.88億元。新增發行股份於2023年3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限售期爲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個月內(至2023年9月8日止)。中信證券爲本次定增的保薦機構,16名投資者包括中央企業鄉村產業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等。

本次定增完成後,王澤東的持股比例被動稀釋至33.45%,仍爲控股股東、實控人。

2023年10月14日,中核鈦白還公告表示,控股股東王澤東先生自願承諾:未來6個月內(2023.10.13—2024.4.12)如股價低於13元/股,其本人不會減持公司股份。

如今我們發現,還沒出承諾期,實控人就已經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信息披露違規”,被監管部門介入調查了。

與中核鈦白同日宣佈被監管立案的,還有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這兩家券商被立案的原因均是“因你公司在相關主體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中核鈦白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

中信證券還對《立案告知書》涉及的事項作出進一步解釋,“在相關主體轉讓中核鈦白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過程中,中信中證資本和公司相關業務部門爲相關主體的交易提供了服務。”

中核鈦白在2023年三季報中,對前10名股東參與轉融通業務導致的股份變動情況,作出說明:在報告期內,中核鈦白第四期、第五期員工持股計劃分別轉融通出借5836萬股、2964萬股,截至報告期末,前述證券出借的股份已全部收回。

從現有的公示信息,目前我們尚不知曉王澤東“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的具體信息和細節,也不清楚是否與轉融通業務有關,待監管部門的調查結論出來才能揭曉謎底。

那麼,違反限制轉讓期轉讓股票,需要承擔什麼法律後果呢?北京時擇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指出,依據我國現行《證券法》第186條,在限制轉讓期內轉讓證券,或者轉讓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監管部門有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

而就受損投資者而言,有權針對信息披露等違規行爲起訴索賠。臧小麗律師將有望獲賠的投資者範圍暫定爲:自上市起到2024年4月12日期間之間買入中核鈦白股票,且在2024年4月13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股的受損者。(後續待證監會調查結論出具,可索賠範圍會作適當調整。最終以法院判決認定爲準)(中核鈦白維權入口)

投資者參與索賠基礎資料清單

1、買賣中核鈦白股票的對賬單原件(經證券公司營業部蓋章,從首筆買入股票開始打到最後一筆賣出,未賣出者打到至今);

2、身份證複印件;

3、證券公司營業部出具的證券開戶確認單(對賬單已打出身份證號碼的,可不出具開戶確認單);

4、另附上投資者的聯繫電話、地址及電子郵箱。

律師收到以上資料後,先確定投資者是否符合條件,並計算是否存在損失。如果符合索賠條件,律師將提供正式的起訴材料給投資者。(臧小麗律師專欄)

(本文由北京時擇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觀點。臧小麗律師,法學博士,資本市場知名證券維權律師,北京時擇律師事務所主任、創始人。執業十多年來,她先後代理投資者向一百多家違規上市公司提起了證券民事索賠訴訟,成功幫幾千名投資者挽回經濟損失。)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