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深化製造業金融服務 助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通知

金融監管總局各監管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直銷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理財公司,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實現新型工業化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任務。爲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推動更多金融資源用於促進先進製造,實現我國從製造大國向製造強國轉變,引導金融機構以服務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爲主題,深化金融服務,助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刻把握新時代新徵程推進新型工業化的基本規律,積極踐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作爲根本宗旨,堅持以建設製造強國爲戰略重點,助力提升工業現代化水平,推動製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爲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

(二)工作要求。深刻領會推進新型工業化的戰略定位和重要意義,把金融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擺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爲主線,完善製造業金融政策體系和市場體系,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協同發力,聚焦推進新型工業化重點任務,持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優化金融服務模式,增強金融專業化能力,推動金融支持製造業發展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

二、圍繞重點任務,加大製造業金融支持力度

(三)着力支持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銀行保險機構要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加大對基礎零部件、基礎材料、基礎軟件和工業軟件等薄弱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動重大技術裝備創新發展。圍繞製造業重點產業鏈,積極聯動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快推進製造業重點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行動,深入挖掘重點產業鏈企業和項目融資需求,綜合採用銀團貸款、聯合授信等模式,爲重點企業、重大項目提供專業化金融服務。規範發展供應鏈金融,強化對核心企業的融資服務,通過應收賬款、票據、倉單和訂單融資等方式促進產業鏈條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

(四)着力支持產業科技創新發展。銀行保險機構要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完善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科技投融資體系,加強科技型企業全生命週期金融服務,助力推進新質生產力發展。積極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項目的企業等經營主體創新發展,推進關鍵核心技術和產品攻關突破。保險公司要大力發展科技保險,提供科技研發風險保障產品和服務,完善攻關項目研發風險分擔機制。銀行保險機構要圍繞製造業關鍵領域中試服務,探索個性化、針對性的支持方式,與中試機構合作開展相關保險業務,支持科技服務業加快發展,促進科技成果加速轉化。

(五)着力支持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對傳統制造業設備更新、技術改造的中長期資金支持,發揮擴大製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專項工作和國家產融合作平臺作用,促進金融資源和產業轉型融資需求高效對接。助力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聚焦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物聯網、車聯網、生物技術、新材料、高端裝備、航空航天等重點產業,強化資金支持和風險保障,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信用貸款規模。優化製造業外貿金融供給,強化出口信用保險保障,支持汽車、家電、機械、航空、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等企業“走出去”。保險資金要在風險可控、商業自願前提下,通過債券、直投股權、私募股權基金、創業投資基金、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多種形式,爲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長期穩定資金支持。

(六)着力支持工業智能化、綠色化發展。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大對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的支持力度,強化對智能裝備、數字基礎設施、工業互聯網新業態等領域的金融服務,支持製造業“智改數轉網聯”。大力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支持工業領域碳減排、綠色化改造、資源節約高效循環利用和綠色能源體系建設。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等政策,加大對工業綠色轉型的中長期資金支持。有序退出製造業“殭屍企業”,盤活被低效佔用的金融資源。保險公司要發展科技保險、新能源保險、氣候保險等業務,發展和推廣網絡安全保險,提升保險保障水平。

三、優化金融供給,提升製造業金融服務質效

(七)優化製造業信貸結構。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單列製造業信貸計劃,明確支持重點和任務目標,推動更多信貸資源支持製造業發展,持續提升製造業中長期貸款佔比。加強對製造業信用信息的挖掘運用,增加信用貸款投放,降低對抵質押物的依賴。加大對製造業首貸戶的支持,擴大金融服務覆蓋面。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要發揮行業帶頭作用,深化擴大製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工作機制,積極對接製造業重點領域項目信息,做好項目簽約和信貸投放工作。

(八)豐富製造業金融產品供給。銀行保險機構要根據製造業企業研發、製造、交付、維護等生產經營週期,探索完善全流程金融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發適應製造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和還款期限,探索更加靈活的利率定價和利息償付方式。科學合理拓寬押品範疇,大力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動產質押貸款等業務,探索開展知識產權內部評估,加強對科技創新企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的融資支持。保險公司要積極對接製造業企業風險保障和風險管理需求,推進知識產權保險、研發費用損失險等承保業務,支持產品研發和應用。

(九)加強金融服務對接。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制造業企業走訪和產品推介,紮實開展“一鏈一策一批”中小微企業融資促進等活動,依託工業園區、行業協會、服務中心、信息平臺等渠道,精準匹配融資需求,提高金融服務獲得感。聚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羣,提升對集羣內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質效。堅決落實“兩個毫不動搖”,牢固樹立公平授信理念,對各類經營主體一視同仁,做好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深入挖掘有市場、有信用、有技術的民營優質客戶,加強民營製造業新客戶培育,依託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深入推進“信易貸”工作,加大對民營製造業項目的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支持。

四、完善服務體系,增強制造業金融服務能力

(十)健全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政策性銀行要利用政策性金融“資金規模大、貸款期限長”的特點,更好服務製造強國重大工程建設,以政策性轉貸款帶動支持製造業小微企業。大型銀行要對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領域加強研究,優化金融資源區域協調分配,支持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股份制銀行要堅持差異化市場定位,深化對製造業細分領域及重點投向的金融服務。地方法人銀行要發揮深耕地方經濟的特色優勢,合理確定經營半徑,精準服務當地製造業企業。非銀行金融機構要根據自身定位,在市場開拓、服務質效、風險管理上提升競爭力。保險公司要完善製造業保險體系,爲製造業提供多方面的保險保障。

(十一)完善製造業金融服務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改善信貸管理機制,在組織架構、經濟資本分配、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等方面強化資源保障。深入挖掘製造業企業無形資產、數據資源等潛在價值,綜合考量企業市場、技術等非財務信息,穩妥開展質量融資增信,將相關要素探索納入信貸評價和風險管理模型。規範各環節融資收費和管理,不得借貸搭售、違規收費,嚴禁對貸款投放附加不合理條件。保險公司要完善費率調節機制,優化承保理賠流程,持續推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和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

(十二)優化製造業金融激勵約束。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健全內部績效考覈機制,科學設置考覈權重,對成效顯著的分支機構,在績效考評、資源分配等方面予以傾斜。在控制風險的基礎上,適度下放授信審批權限,提高分支機構“敢貸”“願貸”積極性。細化製造業企業授信盡職免責制度,制定各流程環節的盡職認定標準和免責情形,明確界定基層員工操作規範,保障盡職免責制度的落地實施。

(十三)提升製造業金融專業水平。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溝通協商,在客戶拓展、行業研究、欠款追償等多個環節開展合作,全面提升金融管理能力。加強金融服務的科技支撐,綜合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等新興技術,拓寬金融服務場景,改進服務效率。增強先進製造業服務能力,提高授信審批和信用評價的精準性,深入研判高新技術企業的市場前景、預期收益和潛在風險。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成立製造業專業團隊,在製造業企業集聚地區探索組建制造業服務中心,支持先進製造業集羣發展。

五、加強風險防控,營造良好金融市場秩序

(十四)增強制造業金融風險防控能力。銀行保險機構要樹立審慎經營理念,加強內控合規建設和全面風險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堅持自主決策、獨立審貸、自擔風險原則,做實貸款“三查”,落實好還款來源,嚴格製造業貸款分類,真實反映風險情況。提高貸款撥備使用效率,依法合規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動態跟蹤客戶經營狀況和風險水平,完善風險預警機制。做好信貸資金真實性查驗,嚴防通過票據貼現虛增貸款規模。加強信貸資金流向監控,嚴禁信貸資金用於非生產經營活動。

(十五)營造良好金融市場秩序。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維護正常競爭環境,不得爲爭取客戶放鬆風險管理要求,堅決避免過度競爭和“搭便車”“壘大戶”等行爲。切實防範多頭授信、過度授信,避免一哄而上造成產業項目低水平重複建設。加強統一授信管理,防止信貸資金沉澱淤積。綜合自身業務實際、資金成本、配套優惠政策等因素,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有效風險定價機制科學確定貸款利率,防止信貸資金無序壓價和空轉套利。堅決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全力保障金融市場健康發展。

六、強化組織保障,凝聚支持製造業工作合力

(十六)加強金融監管。各級金融監管部門要明確製造業金融責任部門和任務分工,綜合運用重點監測、監管通報、監管評價、現場檢查、培訓交流等方式,督導銀行保險機構落實落細各項監管政策,推動金融服務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紮實做好風險防範工作。加強制造業相關融資數據治理,提高數據報送質量。跟蹤調度銀行保險機構支持製造業舉措、問題和成效,積極主動報送工作落實情況。

(十七)做好協作聯動。各級金融監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協調配合和對接服務,凝聚支持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工作合力。推動完善“政銀企”信息共享機制,促進製造業政策信息、行業發展趨勢、產能動態、企業生產經營信息、銀行保險產品信息交流共享。加強央地政策聯動,支持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加強產業、金融、財稅等政策協同創新,推進有條件的地方完善風險分擔補償、貸款貼息等機制,增強金融服務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能力。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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