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司司長郭瑞明就分紅和退市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時表示,分紅不達標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主要着眼於提升上市公司分紅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重點針對有能力分紅但長期不分紅或者分紅比例偏低的公司。需要指出的是,ST不是退市風險警示(*ST),主要是爲了提示投資者關注公司的風險。公司如僅因此原因被ST,並不會導致退市;滿足一定條件後,就可以申請撤銷ST。

此外,本次退市指標調整旨在加大力度出清“殭屍空殼”、“害羣之馬”,並非針對“小盤股”。在標準設置、過渡期安排等方面均做了穩妥安排,短期內不會對市場造成衝擊。市場有觀點認爲“本次退市規則修改主要針對小盤股”,這純屬誤讀。

問:本次股票上市規則修改,引入了分紅不達標實施ST的安排。請問是否會有大量公司因分紅不達標被實施ST?分紅不達標是否會被退市?

答:分紅不達標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主要着眼於提升上市公司分紅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重點針對有能力分紅但長期不分紅或者分紅比例偏低的公司。需要指出的是,ST不是退市風險警示(*ST),主要是爲了提示投資者關注公司的風險。公司如僅因此原因被ST,並不會導致退市;滿足一定條件後,就可以申請撤銷ST。

實施ST針對的是有盈利的企業,即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淨利潤爲正值且母公司報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潤爲正值的公司。在判斷實施條件上,只有當三年累計的分紅比例(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現金分紅總額低於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年均淨利潤的30%)和分紅金額(主板爲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分紅金額低於5000萬元,科創板和創業板爲3000萬元)均不滿足要求時,纔會被實施ST。

規則設置的條件,充分考慮了科創板和創業板企業研發投入大,部分企業仍處行業發展早期的特點。對於研發強度大(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研發投入佔累計營業收入15%以上)或研發投入大(三年累計在3億元以上)的企業,即使分紅未達到上述條件的,也不會被實施ST。

以2020-2022年度數據測算,滬深兩市可能觸及該標準的公司數量僅80多家。

問:上週五,證監會發布了《關於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證券交易所同步發佈了修訂後的股票上市規則,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有觀點認爲這對小盤股走勢造成較大沖擊。請談談您的看法?

答:本次退市指標調整旨在加大力度出清“殭屍空殼”、“害羣之馬”,並非針對“小盤股”。在標準設置、過渡期安排等方面均做了穩妥安排,短期內不會對市場造成衝擊。市場有觀點認爲“本次退市規則修改主要針對小盤股”,這純屬誤讀。

根據測算,滬深兩市明年適用組合財務指標觸及退市的公司家數預計在30家左右;明年可能觸及該指標並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約100家,這些公司還有超過一年半時間來改善經營、提高質量,2025年底仍然未達標準,纔會退市。市值指標方面,滬深兩市當前僅4家主板公司市值低於5億元,科創板、創業板暫無公司接近3億元市值退市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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