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任何人,明知道離婚之後,能夠過得更好。

還非要和出軌男人在一起的,大多數不離婚的妻子,都是事出有因。

不離婚一定是又沒辦法果斷放棄這段婚姻的難處。

情感之中,不渡他人有的時候,纔是最好的幫助。

之前藍方遇到過一個原配,她被出軌七年,一直沒選擇離婚,

她說不離婚的原因很現實,就是因爲做了十幾年的家庭主婦,

經濟不獨立,和出軌男人還有兩個孩子,也捨不得孩子。

七年的時間裏面,也不是沒想過分離小三,解決婚外情,

但是原配們一旦表現得不敢離婚,就等於被出軌男人抓住了弱點。

一方面是原配不離婚的話,就會顧及夫妻關係,面子之類的,

不會把婚外情的事情鬧得太大,和出軌男人只在家裏面吵架,對出軌男人來說不痛不癢。

或者原配會從小三入手,想要手撕小三,讓小三知難而退。

現實是小三不會輕易退出,尤其是出軌男人根本不打算分手的情況下。

出軌男人其實也不管原配是不是去手撕小三了,只要不影響出軌男人,他就無所謂。

出軌男人其實很冷漠,不管是對妻子,還是對婚外情人。

另一方面是,出軌男人能夠拿捏原配,用經濟。

原配只要惹得出軌男人不高興了,他就可以通過控制經濟的方法,間接的控制原配。

就像這個原配,她也有情緒崩潰,想要和出軌男人魚死網破的時候。

但是到了這個時候,出軌男人就不會無所謂,什麼都不管了。

出軌男人會直接斷了出軌男人的經濟,然後拿孩子撫養權威脅原配。

原配沒錢過不下去,就算是自己能受苦,還是不忍心孩子遭罪,最後就會屈服。

所以七年的時間裏面,原配就屬於間歇性發作一下,

鬧會鬧,但是被威脅了,還是會選擇妥協。

其實這個原配很痛苦,情緒也是一直反反覆覆的。

大多數時間想得開,想着算了,這麼將就過,不折磨自己了。

將就到孩子們都經濟獨立,她就不委曲求全,直接離婚了。

但是被小三刺激一下,原配還是會情緒崩潰,受不了痛苦。

人總是這樣,有時一瞬間想通了,釋懷了,可下一秒又想不通了。

大道理都懂,可小情緒難以自控。更何況還有那麼多會引起小情緒的事情呢。

很多人可能不理解,原配爲什麼不離婚,

即便是沒有獨立的經濟,可以和出軌男人分財產,要撫養費啊。

其實婚姻法並不保護夫妻關係,有的時候也保護不了經濟權利,

尤其是對於婚姻中普遍處於弱勢的女性,比如全職太太們,

一旦被出軌,遭遇出軌男人逼離婚,原配在離婚過程中你能夠靠法律爭取到的權利是非常有限的,

財產分割沒有原配想的,對於過錯方有懲罰,撫養費也沒有那麼高。

藍方不是危言聳聽,大部分因爲出軌起訴離婚的案例中,全職太太們其實都不佔優勢。

所以,很多全職太太和收入薄弱的妻子,在面臨男方出軌小三的時候,

首先選擇的不是控訴和維權,而是打落牙齒和血吞,委屈隱忍、湊合着過,

因爲經濟條件不允許,又舍不下孩子,最後只能夠選擇暫時隱忍。

原配如果爲了種種原因,不得不繼續被出軌的婚姻的話。

其實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原配自己一定要能夠想得開。

原配想得開了,面子不要了,也要折騰出軌男人,解決婚外情的幾率就會變大。

並不是說出軌男人只怕離婚,出軌男人其實害怕的很多。

或者原配不想要解決婚外情了,只想要湊合過,等孩子長大。

那就更應該想開點了,沒必要非要和出軌男人以及小三較勁。

你把出軌男人當提款機,不付出真情實感,不抱有期待,就不會那麼痛苦。

當然藍方還是更建議原配們,開始尋求改變,而不是得過且過。

繼續婚姻是迫不得已的選擇,原配也應該看清,爲什麼你會迫不得已。

說到底還是實力不夠,經濟不獨立是最關鍵的問題。

如果原配一開始就想要解決這個問題,七年的時間,其實可能已經解決了。

最後藍方想說,一個人做什麼樣的決定,都和她自身有很直接的關係。

“度別人可以,度自己難”,就是因爲每個人都清楚自己的苦,卻不一定看到別人的心酸。

所以道理誰都懂,講給別人時輕而易舉,到自己身上發生一樣的事就無法用相同的道理說服自己。

對於男人出軌的事情,離婚也好,不想離婚也罷,選擇沒有對錯之分,

只要你能夠確保,你已經在盡力讓自己活的更好了,那麼你就沒有辜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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