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衆網記者 吳寶傑 鉅野報道

遺產本是逝者留給親人的一份慰藉,然而,如果處理不當,也有可能成爲親人間產生矛盾的導火索。這不骨肉相連的三兄弟竟因遺產的分割對簿公堂……近日,鉅野法院龍堌礦區人民法庭審理了這樣一起繼承權糾紛案。

基本案情

原、被告三人系親兄弟,共有兄妹五人,其中原告劉某甲排行老大、劉某乙排行第三,被告劉某丙排行第四。原被告母親在病故時留有一院落房屋,後該房屋拆遷,共獲得拆遷款45300元,被告將該拆遷款領取後存入個人銀行賬戶。經村幹部多次調解分配遺產,一直未得到有效解決。後二原告起訴要求分得遺產16000元。

法院受理該案後,承辦法官董滕飛立即與原被告及其所在村委會村幹部取得聯繫,詳細詢問案件詳情。經瞭解,原被告共有兄妹五人,被告領取該拆遷款後,經村委會調解,被告同意分給其餘四家每家5000元,但二原告未同意該調解方案,其餘兩家已領取完畢。瞭解情況後,董滕飛立即同三名當事人進行了電話調解,後又約定於2024年4月8日在龍堌法庭現場調解。

調解當天,兄弟三人準時到達法庭,見面後三人即互相爭吵,經法官緩和雙方情緒後,瞭解到被告在母親去世前盡到了較多的贍養義務,應當在合理範圍內對拆遷款多分,但不能分得過多。

“錢再重要也比不過親情,金錢再多也比不上一家人和和睦睦……”調解現場,沒有怒目相向,更沒有脣槍舌劍,有的是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說服教育,談親情、講法律……

“老四盡孝最多,多分點是應該的,俺們認這個理兒。”最終,兄弟三人握手言和、達成和解協議,被告當庭支付給二原告每人6000元拆遷款,二原告申請撤訴。

至此,一件因爭奪遺產而引起的糾紛得以平息,兄弟三人重拾往日親情,一同向承辦法官表達了誠摯的謝意。

龍堌礦區人民法庭作爲全省楓橋式法庭,主動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深度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大格局,用心用情用力解決好羣衆“急難愁盼”問題,將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層。本案雖是一個簡單的繼承權糾紛小案件,但卻關乎着原被告大家庭的家庭和睦問題。如果是開庭後一判了之,三家的矛盾會更加劇,兄弟反目成仇。承辦法官堅持案結事了原則,用親情引領,用法律說理,從源頭上解開了雙方的疙瘩,三兄弟最終握手言和。該案的化解,也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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