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長春日報

“金七條”助力產業“加速跑”

——《長春市支持生物醫藥和生命健康產業三年突破行動計劃的若干措施(暫行)》解讀本報記者 宋 莉

澆灌政策“活水”,解產業發展之渴。

對標對錶醫藥健康產業發達地區,我市制定完善了支持生物醫藥和生命健康產業發展“金七條”政策,努力爲廣大醫藥健康企業在長春投資興業提供有力支持。

支持重大項目引進。對生物醫藥和生命健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總額較大的項目,給予補貼。

支持基金投資。對依法設立的各類市場化運行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按其年度對本市或同意落地本市生物醫藥和生命健康企業合計到賬投資金額的2%,給予基金管理公司相應獎勵。

支持新藥研發。對生物藥、中藥、化學藥、創新藥和改良型新藥給予支持。對創新藥、改良型新藥及突破性治療藥物取得進展的,分級分類給予資金獎勵。

支持高端醫療器械研發。對首次獲得醫療器械註冊證書並具有發明專利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給予獎勵。

支持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委託生產。對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委託本市藥品企業生產,且產值、銷售、稅收結算在我市的,對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和委託生產企業,分別按年度實際交易合同新增金額給予獎勵。

支持平臺建設。支持合同研發機構、外包生產機構、定製研發生產機構發展,建設藥物篩選、藥物合成、新藥報批、第三方檢測、產業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平臺,按項目總投資額比例給予獎勵。

支持高端人才集聚。對經認定的生物醫藥和生命健康領域高端人才,按年度用人成本費用給予一次性人才補貼。

此外,對全市生物醫藥和生命健康產業新引進、落位建設的特別重大項目,可採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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