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上“XX局專用酒”“XX賓館接待用酒”“國酒定製 個性尊享”等字樣,一瓶成本四五十元的白酒便搖身一變,成了所謂“特供”“專供”酒,賣出幾十倍的價格。

近日,浙江台州公安機關破獲了一起特大製售假酒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搗毀製假窩點11個,查扣“特供”“專供”等假酒20餘種1300餘箱,摧毀了一條集產、供、銷一體的假酒產業鏈。

“特供”酒誰在買?

2022年8月,浙江台州玉環市公安局接羣衆李某某(化名)報案稱,自2018年起從犯罪嫌疑人黃某處多批次購買了價值140餘萬元的茅臺酒,鑑定爲假酒。警方隨即成立專案組,對本案展開研判、偵查。

據辦案民警呂漳介紹,受害人李某某爲台州玉環本地的中小企業主,素有收藏高端白酒的愛好。在玉環當地,像李某某這樣愛好收藏高端白酒的企業主不在少數。他們認爲,高端白酒不僅有保值、增值的投資屬性,而且用以子女婚嫁、宴請親友也讓人感覺很有面子。

有需求就會有市場。黃某便是盯上假酒這塊“肥肉”的犯罪嫌疑人之一。黃某是台州玉環本地一家小加工廠的老闆。一次偶然的機會,黃某在生意場合結識了李某某。得知李某某有購買高檔白酒的需求,黃某便隱晦地表示自己在外地有“門路”,可以通過“特殊渠道”弄到低於市場價的“好酒”。“我和他之前就認識,知道他以前不在本地,有些外地的‘門路’很正常。大家都是老鄉,又都是做生意的朋友,就從他這裏開始買酒。”李某某表示。

自2018年起,李某某便陸續以每瓶2000元左右的價格成箱地從黃某處購買知名品牌白酒。起初,爲了獲取李某某的信任,黃某賣的酒確實有真酒,李某某也並未起疑。直到2022年8月,李某某在家招待好友時再次拿出了自己收藏的“好酒”。“朋友喝着感覺有問題後,我就開始懷疑會不會買到了假酒,然後就拿去做鑑定,發現酒確實是假的。”李某某這時候才發現,自己從黃某處購買的白酒早已從最初的真酒變成了真假摻賣、到最後全是假酒了。

“特供”酒誰在賣?

爲了賺取暴利,黃某毫不避諱地在其生意圈子裏宣稱自己有“門路”,可以通過“特殊渠道”低價買到高檔白酒。加上已經從他這裏成功買到“真酒”的朋友口口相傳,黃某將假酒賣給了四十餘名受害者,獲利巨大。

專案組調查發現,黃某利用其早年在外地闖蕩的經歷,加上自己本地人的優勢,打造小老闆的人設,虛構從“特殊渠道”買酒的故事,以精心包裝的話術,獲得本地中小企業主的信任,通過先真後假、真假混賣的手段,最後實現以假亂真的效果,知假買假售假,謀取了鉅額收益。

那麼,黃某的酒從哪裏來?所謂的“特殊渠道”又是什麼渠道?通過對黃某的進一步調查,專案組逐步查清了黃某所謂的“門路”。

犯罪嫌疑人黃某早年在外地結識了銷售假酒的孫某。孫某是外地一家白酒公司的老闆,表面上經營自己註冊品牌的白酒生意,實際背地裏一直做着轉銷假酒的違法勾當。

孫某在朋友圈宣傳並在微信裏私信、點對點售賣假酒,他時常宣稱自己能根據客戶需求定製各種高端白酒,其中包括各種所謂“特供”酒。“孫某公司設計了專門的網頁,來宣傳介紹自己售賣的假酒。他還是以在朋友圈宣傳爲主,偶爾私信客戶介紹‘特供’酒。”玉環市公安局治安行動大隊大隊長高川介紹,“他根據客戶的需求向上家拿酒,比如茅臺酒,他以一箱600元左右的價格進貨,再以一箱2000元左右的價格售賣,從中賺取差價。”

“特供”酒從哪裏來?

無論客戶需要什麼樣的酒,孫某都能弄到,包括“特供”酒。難道孫某真的“手眼通天”?

專案組順藤摸瓜,查到了其上家在物流公司工作的白某以及假酒的生產者張某某和唐某某。至此,一條集產、供、銷一體的假酒產業鏈浮出水面。

孫某根據客戶需求,向張某某和唐某某定製特殊款式的白酒。張某某和唐某某則根據訂單,購買原材料。以茅臺酒爲例,他們以一斤15元左右的價格購買壇裝基酒,再設計包裝樣式發給包材供應商製作,以一箱(6瓶)180元左右的價格購得瓶身、酒盒、紙箱等整套包材,然後待夜深人靜時偷偷在一處民房內用簡易工具進行灌裝。製作好的假酒,通過白某利用自身職業便利銷往全國。

就這樣,成本一瓶40元左右的假酒通過層層加價的方式,最終以一瓶2000元左右的價格賣到了消費者手中。

2023年5月8日,在浙江省公安廳的統一指揮下,台州市公安機關在全國多地同步開展收網行動。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後,公安機關通過前期專案偵查和審訊情況,又發現新的案件線索,梳理、拓展出另一個以宋某爲首的假酒上游生產團伙,以及包材供應商竹某某。同年8月23日,台州警方組織第二次統一收網行動。警方查獲的假酒包括“特供酒”“專供酒”等20餘種1300多箱。

“特供”酒爲何屢禁不絕?

浙江台州這起非法特大製售“特供”酒案並非個案。前不久,公安部還通報了上海、山東、河南、重慶等地公安機關破獲的另外四起非法制售“特供”酒的案例。

在這些案件中,製假犯罪嫌疑人多在民房、自建房內,自行購置灌裝設備,根據客戶需求定製原料和包材來製作“特供”酒。參與售假的犯罪嫌疑人或以銷售自產品牌白酒爲幌子、或以菸酒門店爲掩護通過網絡渠道銷售“特供”酒。從制酒窩點、生產線到整個銷售過程都具有極強的隱蔽性。

從本案的情況看,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和唐某某爲了掩人耳目,白天開網約車“正常”工作,夜深人靜時纔開始製作假酒;犯罪嫌疑人孫某通過用他人的銀行卡進行交易,企圖躲避公安機關的偵查;犯罪嫌疑人黃某先用真酒騙取受害人信任,然後才真假摻賣,讓人難以辨別……巨大的利益面前,他們每個人都費盡心機、用盡手段,對案件偵破帶來了極大困難。

近年來,通過各方的努力,“特供”酒在網絡平臺已幾乎絕跡,但記者在一些二手商品交易平臺仍能不時搜索到賣“特供”酒的鏈接,還有一些犯罪分子通過微信等隱蔽方式在熟人圈裏進行點對點售賣。

“特供”酒爲何還有人信?

大家不禁要問,有真的“特供”酒嗎?

答案是確定的:沒有。

這些年,多個部門相繼出手整治所謂“特供”“專供”商品。2013年3月,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5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使用“特供”“專供”等標識的通知》,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自行或授權制售冠以“特供”“專供”等標識的物品。2013年底,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發通知,要求酒類企業不準生產標註有“特供”“專供”“專用”等字樣的白酒。

2020年9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開展清理整治網絡銷售和宣傳“特供”“專供”標識商品專項行動。2022年,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公安部等6部門聯合發佈《關於禁止銷售“軍”字號菸酒等商品的通告》。

當下的所謂“特供”“專供”酒根本不存在。市場上這些流通的所謂“特供”酒,都是假酒販子“特別供應”“專門供應”來欺騙消費者的。

要想禁絕“特供”酒,相關部門除了要在生產端強化治理,還要在消費端有所作爲。沒有了需求、沒有了市場,那麼“特供”酒自然就失去了它存在的土壤。

記者從公安部瞭解到,針對當前冒用黨政機關、軍隊等名義生產、銷售所謂“特供”“專供”等假酒犯罪突出問題,近期公安部已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淨風”專項行動,有力遏制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活動,淨化社會風氣,維護黨和政府、軍隊良好形象,切實保障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我們將加大線上線下排查力度、加強打擊力度,特別是對此類犯罪的組織者、製造者、銷售者將進行嚴打,絕不手軟。”台州市公安局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吳元飛表示,“我們還將加強宣傳引導力度,引導人民羣衆提高識騙、防騙的意識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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