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股东深圳宏语对公司海外资产控制权的质疑,新潮能源4月18日早间公告称,烟台扬帆、SEC、SEH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之间的合伙份额转让仅为公司股权结构的内部调整,无论是调整前还是调整后,公司对宁波鼎亮一直持有100%的股权,宁波鼎亮始终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对宁波鼎亮的有效控制,亦不会对公司后续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日前,新潮能源新进股东深圳宏语透露称,新潮能源全资子公司宁波鼎亮已由内资转变为中外合资企业,美国Seewave公司通过宁波鼎亮取得了新潮能源在美国338亿元资产的管理权和控制权。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就此采访新潮能源方面,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管理层以私人公司侵吞上市公司资产完全是子虚乌有的谣言,是被部分人员利用,对上市公司开展的恶意攻击,以达到不可告人的非法目的,请大家切勿被别有用心之徒蛊惑利用。”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经美国行政部门认证的持股证明)及公司既往公告,新潮能源通过宁波鼎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9%)及浙江犇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1%)间接持有美国Surge Energy US Holdings Company(以下简称“Surge Energy”)100%股权。Surge Energy持有SEC和SEH 100%的股权;即SEC与SEH均为公司100%持股的下属子公司。

简而言之,无论是烟台扬帆,还是SEC、SEH,均为上市公司下属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其之间的合伙份额转让仅是上市公司内部股权结构调整,无论是调整前还是调整后,新潮能源对宁波鼎亮一直持有100%的股权,宁波鼎亮始终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任何外部主体,管理层没有从中私人持股。

业内律师分析,市场已公开的信息显示,新潮能源在2023年面对多起金额巨大的债务纠纷。宁波鼎亮的GP(执行事务合伙人)是烟台扬帆投资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仅400万元,对宁波鼎亮出资仅100万元。烟台扬帆虽然出资占比小,但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协议》相关规定,其作为GP依法执行合伙事务,有权掌控宁波鼎亮的经营管理;而LP(有限合伙人)虽迟持股比例大,但依法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这是法律规定的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制度。

“正常情况下,GP和LP都是上市公司控制的,但若烟台扬帆公司股权因为债务纠纷被拍卖或执行划转,一旦被上市公司之外的其他外部主体掌控了宁波鼎亮执行事务合伙人,会直接导致公司失去对美国子公司及美国油气资产的控制权,很可能引发重大危机。”该律师认为,新潮能源前述安排的真正动机极可能是,通过把宁波鼎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替换为外国企业,避免宁波鼎亮GP被轻易执行划转而导致失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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