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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代理過多件重大影響案件的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特別提示,ST恆久(恆久科技)實控人涉嫌信披違規被立案,投資者可做索賠準備。(章祥兵律師專欄)

2024年4月18日,蘇州恆久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恆久)發佈公告稱:“公司於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餘榮清先生通知,獲悉其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

章祥兵律師認爲,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監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關於信息披露的規定,構成虛假陳述的,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實際發生的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稅。

ST恆久實控人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根據司法解釋規定,受損投資者或可索賠。

目前,章祥兵律師正在開展ST恆久投資者索賠預登記工作。2023年11月10日,ST恆久發佈公告稱,因公司涉嫌信披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故,索賠條件暫定爲:(ST恆久維權入口)

1、在上市後至2023年4月28日期間買入ST恆久股票,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者

2、在上市後至2023年11月9日期間買入ST恆久股票,且在2023年11月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者

3、在上市後至2024年4月17日期間買入ST恆久股票,且在2024年4月1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預登記。

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可聯繫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團隊,並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證複印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證券賬戶查詢確認單和股票交易對賬單原件(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詳細聯繫方式。

章祥兵律師聲明

上述預登記條件僅供參考,不涉及任何投資決策和證券買賣建議。索賠條件將根據證監會調查結論進一步調整,最終以法院認定爲準。

(本文由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立場。章祥兵律師,證券維權律師。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研究生畢業,法學碩士。擅長代理證券訴訟、金融維權案件,有多年投資者維權訴訟經驗。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數百件投資者維權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標誌性意義的案件。投資者訴索菱股份及董監高案件,入選深圳中院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十大典型案例;中國銀行原油寶”民事案件入選2020年度全國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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