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定向資管計劃違約訴訟案迎來反轉。

4月17日晚間,據東北證券公告,收到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吉民終1號民事裁定書,撤銷此前的一審判決結果,駁回吉林敦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敦化農商行”)的起訴。據悉,東北證券此前被判賠償敦化農商行2.94億元本金和近五年利息。

同日,粵開證券公告稱,和洛肯國際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稱洛肯國際)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法院裁定按對方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二審判決大反轉

跟一審判決結果相比,本次裁定可謂大反轉。據往期公告,2021年5月19日,敦化農商行以東北證券作爲“東北證券長盈4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管理人,在該產品設立、募集和存續過程中未履行管理人的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導致敦化農商行遭受重大損失爲由,向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司提起訴訟,要求予以賠償。

2023年11月17日,東北證券公告稱,收到民事判決書,需要賠償原告敦化農商行2.94億元及利息(利息以2.94億元爲基數,從2019年4月30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之後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市場報價利率計算至實際償付之日止)。

自2019年4月至今,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進行過多次下調。僅按照當前最新的一年期LPR3.45%計算,本息合計賠付已超過3億元。

2023年11月21日,東北證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此次公告的內容即爲二審結果,一審判決結果被撤銷,敦化農商行的起訴被駁回,一審案件受理費240.26萬元退還給敦化農商行,東北證券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240.26萬元也予以退還。

據東北證券公告,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敦化農商行起訴本案構成重複起訴,東北證券的上訴請求成立,且此爲終審裁定。

雙方此前就曾對簿公堂

實際上,東北證券和敦化農商行的這樁糾紛是陳年舊案,雙方已反覆拉扯數年。

2013年,東北證券作爲管理人發起設立“東北證券長盈4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恆豐銀行南通分行爲委託人。產品設立後,東北證券與吉林昊融有色金屬集團(下稱“昊融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特定股權收益權轉讓與回購協議》,投資3億元用於受讓昊融集團持有的8000萬股吉恩鎳業股票收益權。後恆豐銀行南通分行將“長盈4號”資產受益權轉讓給敦化農商行。

據裁判文書網信息,該資管計劃本金爲3億元,委託資產年收益率爲7.45%。2017年4月,因昊融集團在資管計劃到期後無法按期支付回購本金和溢價款,敦化農商行以昊融集團和東北證券爲被告提起訴訟。二審判決,東北證券以案涉800萬股吉恩鎳業股票被處置時價格爲限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起初,法院裁定以4800萬元爲限,東北證券對敦化農商行承擔賠償責任。後來,吉恩鎳業破產重整,法院稱賠償金額以該股票被處置時的價值爲準。後來,敦化農商行在強制執行時多次提出執行異議申請,2023年12月29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敦化農商行的異議申請。

綜上所述,就同一資管計劃糾紛,東北證券和敦化農商行就不同訴訟請求兩次對簿公堂。而此次公告披露的二審結果,對東北證券業績無疑是個利好。

東北證券披露的業績預告顯示,2023年實現營收65.07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28.16%;實現歸母淨利潤6.51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181.90%。而就本次與敦化農商行的訴訟糾紛,東北證券此前並未計提預計負債。

近期多家券商公告訴訟、仲裁案進展

就在東北證券披露訴訟結果同日,粵開證券也披露了一則涉案1.03億元的重大訴訟。

據公告,上訴人洛肯國際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稱洛肯國際)未在指定的期限內交納上訴費,法院裁定按上訴人自動撤回上訴處理,本裁定爲終審裁定。換言之,粵開證券勝訴。

粵開證券此案跟承銷“勝通債”有關。因勝通集團破產重整,所有債務(包括存續債券)均實質性違約。2021年部分“勝通債”債券持有者提起訴訟,粵開證券作爲主承銷商被告,涉及的被告對象還包括其他債券發行中介機構和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等,要求各被告就債券發行人的虛假陳述行爲承擔其損失的連帶責任。

就洛肯國際作爲原告的案件中,原告後期撤回了對其他被告的起訴,僅保留粵開證券,要求其就勝通集團應償還的洛肯國際安泰一期私募投資基金持有的案涉債券的損失1.03億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2023年12月4日,一審裁定,駁回洛肯國際的訴訟請求。

針對二審裁定結果,粵開證券稱,該訴訟事項未對公司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產生重大影響。

近期,還有多家券商披露了重大訴訟、仲裁進展。從結果來看,仍有兩家券商的案件可能會對公司業績帶來影響。

4月16日,國盛金控公告稱,南昌仲裁委就公司與雪松信託簽署的《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效力確認一案作出裁決,裁決駁回申請人雪松信託的全部仲裁請求。國盛金控稱,本次訴訟結果不會對公司利潤產生影響。

3月19日,太平洋證券公告稱,此前購入金鴻控股發行的15金鴻債、16中油金鴻MTN001,但金鴻控股未按約兌付構成違約。提起訴訟後,雙方後期達成和解。但因金鴻控股逾期未完全履行和解協議約定本息,尚未支付本金合計7318.8萬元,再度向金鴻控股提起訴訟,中油金鴻華東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衡陽國能置業有限公司、湖南神州界牌瓷業有限公司作爲提供增信擔保主體,需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

3月18日,華林證券公告稱,關於“紅博會展信託受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違約責任爭議”仲裁案,已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提出異議,申請撤銷相關裁決,相關申請已於近期獲得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同時對2023年業績進行了修正,預計歸母淨利潤爲2500萬元~3700萬元,同比下降92.04%~94.62%。

據此前公告,針對上述ABS仲裁案,華林證券被裁定向大連銀行給付本金損失2.28億元,再加律師費、仲裁費,合計2.30億元。華林證券稱,已對案涉專項計劃相關責任主體提起訴訟,根據判決,其對專項計劃項下底層資產的處置具有優先受償權,目前正在推進案涉專項計劃項下底層資產的處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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