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十數據4月19日訊,4月19日上午,安徽省國有資本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陳先明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在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陳先明利用擔任省投資集團副總經理,皖投置業公司總經理、董事長,省引江濟淮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安徽國控集團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特定關係人收受多人財物,摺合人民幣1716.008172萬元,其中947.21萬元未遂;在兼任安徽廣廈公司董事長期間,套取資金報銷個人花費,共計19.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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