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張欣 北京報道

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持續進行中,今年以來,多家村鎮銀行被主發起行吸收合併而解散,同時轉爲母行分支機構,即“村改支”,還首次出現了“村改分”。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瞭解,“村改支”、“村改分”這類自上而下推進的村鎮銀行化險改革正在有序推進中,未來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速度將加快,村鎮銀行數量將逐步減少。

“村改支”成趨勢,首現“村改分”

4月2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廣東監管局披露,同意廣東南粵銀行收購中山古鎮南粵村鎮銀行,並設立廣東南粵銀行中山分行,這也是首個村鎮銀行被收購後新設分行,即“村改分”。批覆文件顯示,南粵銀行此次分別受讓了3名公司股東、3名自然人股東合計約爲總股本30.8%的股份。受讓後,南粵銀行合計全資持有這家村鎮銀行。收購完成後,南粵銀行承接其全部資產負債、機構網點、權利義務,並將該村鎮銀行解散。

除了上述首次出現的“村改分”外,村鎮銀行通過“村改支”的結構性重組在近年來成趨勢,今年年內已出現不少案例。

今年1月19日,龍江銀行發佈公告了對集賢潤生村鎮銀行、克山潤生村鎮銀行的吸收合併。龍江銀行稱此舉是“整合子公司經營資源,優化機構網點佈局”,吸收合併後,於原址改建爲支行,這些村鎮的全部負債、責任、義務等由龍江銀行全部承繼。4月7日,該收購獲得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雙鴨山監管分局的批准,同意龍江銀行收購上述兩家村鎮銀行,並分別設立龍江銀行雙鴨山集賢支行和齊齊哈爾克山支行。

4月8日,華夏銀行旗下的北京大興華夏村鎮銀行清算組發佈公告表示,該行股東決定並經過監管批准,該行解散,清算工作也已完成。該行於4月1日公司登記機關完成註銷登記。早在去年11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披露,同意華夏銀行收購北京大興華夏村鎮銀行其餘20%股權,承接其全部資產負債、權利義務後,由華夏銀行在北京設立2家支行。同時,該村鎮銀行需按規定辦理法人機構解散等相關事宜。

4月11日,北京銀行董事會決議公告顯示,該行董事會全票通過《關於收購北京延慶村鎮銀行設立分支機構的議案》。北京銀行最新年報顯示,截至2023年年底,該行持有延慶村鎮銀行33.33%股份,報告期內北京延慶村鎮銀行總資產爲12.28億元,淨利潤爲500.98萬元。

4月12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兩江監管分局同意恆豐銀行收購重慶江北恆豐村鎮銀行,承接其全部資產負債、權利義務,並設立恆豐銀行重慶大石壩支行。監管部門表示,恆豐銀行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完成收購事項,做好機構、業務、系統、人員等交接工作,並督促重慶江北恆豐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按規定辦理法人機構解散等相關事宜。

恆豐銀行2023年年報顯示,重慶江北恆豐村鎮銀行成立於2011 年3月,註冊資本爲3.1384億元,彼時恆豐銀行持股比例爲84.39%。同時,截至今年3月末,恆豐銀行已耗資71.93萬元收購了重慶江北恆豐村鎮銀行部分少數股東股權,交易完成後已持有其91.72%的股權。

4月1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舟山監管分局覈准浙江稠州商業銀行收購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鎮銀行,並設立浙江稠州商業銀行舟山普陀支行、浙江稠州商業銀行舟山沈家門小微綜合支行、浙江稠州商業銀行舟山六橫小微綜合支行、浙江稠州商業銀行舟山朱家尖小微綜合支行。

監管關注村鎮銀行化險

據瞭解,我國中小銀行數量佔比超九成,是銀行體系的重要組成,在服務地方經濟建設、落實普惠金融和鄉村振興等重大部署中發揮着重要作用。不過,村鎮銀行因規模小、治理體系不健全等,在發展經營過程中聚集了較多風險。

2023年6月30日,央行公佈的2022年四季度金融機構評級結果顯示,高風險銀行共有346家,其中村鎮銀行的數量爲112家,佔比超過32%。本報記者查詢企業預警通顯示,84家村鎮銀行中,近37%的村鎮銀行的2023年年度淨利潤同比下滑。

對於村鎮銀行風險的成因,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院院長羅志恆分析認爲,從宏觀上來看,經濟下行導致銀行資產質量下降,降息政策壓縮息差;從微觀上來看,村鎮銀行“四個弱勢”加劇風險聚集,分別是分散經營能力較弱、自身造血能力較弱、風險管理較弱、公司治理薄弱。

監管對村鎮銀行的風險也早已關注。2021年初,原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推動村鎮銀行化解風險改革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進一步督促主發起行落實風險處置牽頭責任,推動村鎮銀行改革重組,加快村鎮銀行補充資本,強化風險處置,實現持續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鄉村振興戰略。

上述通知提到,要適度有序推進村鎮銀行兼併重組,對於部分風險程度高、處置難度較大的高風險村鎮銀行,在不影響當地金融服務的前提下,如主發起行在當地設有分支機構,屬地監管部門可探索允許其將所發起的高風險村鎮銀行改建爲分支機構。

2023年4月,原銀保監會發布《銀行業保險業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化險,推動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

2023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聯合發佈《關於金融支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指導意見》。該政策文件明確指出,要“穩步推進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強化風險防範化解”。 

村鎮銀行改革有序推進中

2024年4月,民生證券銀行團隊首席分析師餘金鑫在報告《中小銀行風險化解案例大全》中指出,近年來農信系統改革在向縱深推進,表現之一是村鎮銀行改革在有序推進之中,當前經營較好的村鎮銀行或主發起行吸收存在風險的村鎮銀行,並將其轉化爲分支機構的“村改支”案例也在增多。

招聯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此前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村鎮銀行被主發起行吸收合併、改制,這種方式能將村鎮銀行的業務直接納入主發起行管理,有助於增強其服務能力,更有效率地推進改革化險(注:俗稱“村改支”);第二種是多家村鎮銀行合併爲一家、村鎮銀行直接退出;第三種是主發起行通過增持旗下村鎮銀行股份,來加強對村鎮銀行的管理和治理。

從銀行管理的角度看,“村改支”後,機構的經營將迎來怎樣的變化?一位農商行支行副行長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表示,“村改支”後有三大好處:一是規範化經營程度會更高;二是抗風險能力更強;三是業務範圍和信息化程度將藉助總分行力量會進一步加強。

一位金融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村鎮銀行合併吸收後更能形成公司治理、分紅體系等方面的規模效應,降低運營和監管成本,並且可以在支行層面做統籌發展,提升管理半徑能力。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表示,(支行或分行)吸收合併後有助於村鎮銀行加快完善內部治理,提升經營和風控能力,夯實可持續經營基礎,積極化解歷史遺留問題和潛在風險。對於吸收方有助於擴大區域市場份額,減少同質化競爭,擴大品牌影響力。但需要留意規模增大,經營能力提升,相應服務小微企業、三農的能力也需要隨之提升。

董希淼認爲,未來一段時間,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速度將加快,村鎮銀行數量將逐步減少。

不過,他強調,兼併重組並不是“一招鮮”,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加快發展中小銀行,應重視中小銀行作用,採取措施防範大型銀行在非市場化的過度下沉中給中小銀行帶來的“擠出效應”。上述支行副行長亦認爲,村鎮銀行重組後能否保持原獨立法人的靈活機制有待於進一步觀察,並且重組後人員、資產、不良等如何處理是個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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