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有望鳳凰涅槃。

 4月23日,金科股份(000656)公告,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重慶金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慶金科)4月22日當天收到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重慶五中院)送達的(2024)渝05破申129號及(2024)渝05破申130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公司及重慶金科的重整申請。

金科股份提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於4月23日停牌一天,並自4月24日復牌交易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金科股份”變更爲“*ST金科”。

停牌前,金科股份報收1.20元。

今年2月21日,金科股份及全資子公司重慶金科以其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爲由,正式向重慶市五中院遞交重整申請相關資料。

法院認爲,金科股份及重慶金科是企業法人,具備破產主體資格;且其均已經無法清償到期債務,雖然賬面資產大於負債,但現有流動資金嚴重不足,主要資產變現困難,可以認定其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同時,法院還認爲,金科股份作爲全國知名度較高的上市房地產公司(重慶金科是金科股份的核心子公司),具有房地產開發建設經驗、優質運營管理團隊、較高的品牌影響力,其主營的房地產開發建設業務具有持續性經營價值,因此,金科股份具備重整價值。

金科股份通過破產重整可以獲得新生機會,有利於債務人、債權人、出資人、職工等各方主體實現共贏,有利於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因此,金科股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結合金科股份提交的重整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報告,金科股份提出對其子公司分類處理,整體性化解債務的方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因此,金科股份具有重整價值和挽救的可能性。

金科股份表示,進入重整程序後,公司董事會將全力配合法院及管理人開展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債務人的法定義務,爭取多方支持,力爭儘快完成重整,並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如公司順利實施重整並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利於優化公司資產負債結構,扭轉公司經營頹勢,恢復持續盈利能力。

上游新聞記者 劉勇 實習生 吳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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