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运城日报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黄建洪、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府治理研究所特约研究员殷旺来在《中国社会科学报》撰文指出,政府数字化转型深度推进了政府职责体系的价值创造、内容重塑、机制再造和监督赋能,为政府职责体系优化指明了新的方向。数字化时代构建高效、规范的政府职责体系,需要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主体互联、数据挖掘、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技术赋权、赋能克服政府职责体系构建中的信息不对称、权责不统一、职责链条断裂、协同乏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一是创新政府职责体系价值内涵。数字技术为政府职责运作过程的规范化和公开化提供可能,打开了传统政府职责运作过程的“黑箱”,驱使政府职责履行由结果导向转向过程导向。同时,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可及性提升和政社互动渠道建立,强化了社会对公共事务的多元参与和公开监督。二是重塑政府职责体系内容结构。数字技术可通过数据感知潜在政府职责需求,评估政府职责的产生、转移和消亡条件,辅助分析承担职责的合理主体,助推政府与市场、社会职责关系的厘清,构建起三者间职责关系互动机制。三是再造政府职责体系运行机制。数字技术推动了政府开放程度,促使政府从用户角度梳理、整合部门职责信息。全国范围的一体化数字平台高度联通、信息共享,政府职责运行可突破层级和地域限制,实现政府职责实践的标准化、规范化和跨域协作。四是赋能政府职责体系监督变革。数字技术使得政府职责运行过程处处“留痕”,基于大数据挖掘和分析搭建数字监督平台,打破“数据孤岛”,政府内部信息获取和纵向监督能力增强,政府职责全过程监督具备了现实基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