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十數據4月28日訊,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廣東省監委對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原黨委書記、副局長鬍金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胡金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國家稅務總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胡金木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廣東省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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