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記者羅京)在當前強調行刑民立體追責的大環境下,創業板上市公司*ST紅相財務造假案已經證監會從嚴查處,行政處罰結果塵埃落定。

4月28日,*ST紅相發佈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實際控制人楊成出具的《自願承擔未來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賠償額的承諾》。

公告顯示,爲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穩定市場預期,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楊成承諾,自願在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決或其他有權機構確認的公司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金額中,以合法自籌資金先行替代公司向投資者承擔8000萬元的金額。

爲擔保承諾事項的履行,楊成同意將所持*ST紅相的2000萬股股份質押給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廈門紅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除上述具體措施外,楊成後續將盡最大可能配合並支持上市公司履行未來可能的民事賠償責任,以充分維護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

上述承諾一經做出,即不可撤銷。*ST紅相表示,公司董事會將持續關注事項進展情況,若出現承諾事項情形,公司董事會將及時督促楊成先生履行相關承諾。

業內人士表示,*ST紅相實際控制人做出自願性承諾,恰逢國務院發佈《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新“國九條”)不久,這與新“國九條”提出的“突出以人民爲中心的價值取向,更加有效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要求高度契合,是中國資本市場上由大股東主動出資補償投資者的又一案例。

“實際控制人主動出資對受損投資者給予補償,將大大減輕上市公司民事賠付資金壓力,有利於維持上市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切實從根本上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具有積極的正面引導和示範效應,期待能看到更多的市場案例。”上述人士表示。

(文章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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