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國企出手收購存量住房,支持南京市民“以舊換新”。4月27日南京安居建設集團發佈關於開展存量住房“以舊換新”試點活動的公告,首批試點限額2000套。

試點方式爲,試點期間,換購人可用一套或多套存量住房置換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置換總價不高於所購新建商品住房總價的80%。存量住房收購價格以評估價爲依據。收購主體爲南京置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安居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旗下全資公司),可置換的新建商品住房房源,通過“南京房產微政務”微信公衆號,在“房幫寧”平臺的“寧換新”模塊中公示。其中,對存量住房的要求是:位於南京市主城六區(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棲霞區、雨花臺區)範圍內,不含自建住房、商業、辦公、公寓等;存量住房應成套、產權清晰,狀態爲可交易(不存在抵押、擔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換狀態)。

南京市民可通過“南京房產微政務”微信公衆號,登錄“房幫寧”平臺首頁,在“寧換新”模塊,完成存量住房的物權覈驗後,挑選意向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項目,並辦理報名手續。

南京安居建設集團還同時發佈了《存量住房“以舊換新”試點活動操作流程》。記者注意到,驗房評估環節,由南京置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遴選信用好、業務強的評估機構,形成評估機構名單庫,邀請換購人代表一起從評估機構名單庫中隨機抽取三家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分別對擬收購的存量住房進行交易價格評估(換購人不承擔評估費用),取排序中間的評估值作爲最終收購價格。

該活動涉及的交易房款採取資金監管的方式。換購人、南京置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新建商品住房開發公司、南京市房地產市場交易中心四方簽訂《以舊換新協議》後,將存量住房房款全額轉入市房地產市場交易中心存量住房監管賬戶,如果換購人選購的新建商品住房爲期房,待存量住房轉移登記和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簽訂完成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機構將存量住房監管資金轉入新購商品住房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如果換購人選購的新建商品住房爲現房,則在完成存量住房轉移登記,並在辦理新建商品住房首次轉移登記前,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機構將存量住房監管資金轉入新建商品住房開發公司。

該活動的開展時間爲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額滿爲止。(劉霞)

來源:新華日報·交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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