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網

【環球網報道】據以色列《耶路撒冷郵報》報道,近期有消息稱“國際刑事法院可能會對以高官發出逮捕令”,在此背景下,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4月30日稱,給以色列領導人和士兵貼上“戰犯”標籤,無異於“給反猶主義火上澆油”。

《耶路撒冷郵報》提到,內塔尼亞胡當天在一段英語視頻聲明中發表了上述言論。“像國際刑事法院這樣的國際機構是在猶太人遭大屠殺之後設立的,其目的是爲了防止此類恐怖事件發生,是爲防止將來發生種族滅絕。”他稱,“然而現在,國際刑事法院正試圖把以色列送上被告席。”


內塔尼亞胡發佈一段英語視頻聲明

報道稱,他還說,給以色列領導人和士兵貼上“戰犯”標籤,無異於“給反猶主義火上澆油”。

另據《以色列時報》報道,內塔尼亞胡還稱,國際刑事法院的任何行動都不會“動搖我們在與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的戰爭中實現目標的決心”,包括讓以色列人質獲釋、在加沙摧毀哈馬斯的軍事能力,以及確保加沙再也不對以色列構成“威脅”。

據路透社此前報道,以色列第12頻道近日報道稱,以色列愈加擔心國際刑事法院可能會以涉嫌在加沙違反國際法爲由對內塔尼亞胡及其他以高官發出逮捕令,以總理辦公室“緊急討論”了此事。路透社稱,以色列不是國際刑事法院成員,不承認國際刑事法院管轄。

另據美國Axios新聞網4月29日報道,兩名以色列官員向該媒體透露,內塔尼亞胡請求美國總統拜登,希望後者幫助阻止國際刑事法院對以色列高官發出逮捕令。Axios還稱,共和黨衆議員透露,美國國會議員正在起草法案,旨在警告國際刑事法院,如果對以色列高級官員發出逮捕令,將遭到美國的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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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彈琴:以總理急了 不停打電話要求白宮阻止逮捕令


圖爲內塔尼亞胡資料圖,國際刑事法院被指很可能向其發出逮捕令

這是以色列現在的最怕。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美國不幫他,怕國際刑事法院逮捕他。

反正看新聞,國際刑事法院正在調查加沙之戰,並很可能向內塔尼亞胡發出逮捕令,急得這位以色列總理“不停打電話”進行阻止,“特別是與白宮溝通”。

爲什麼國際刑事法院的事,要與美國白宮溝通?

很簡單,美國是世界老大,美國想阻止,多少有辦法。

當然,對外,內塔尼亞胡表現得很強硬。

4月26日,他在社交平臺X(即推特)上表態,國際刑事法院任何干預舉措,都“將設置危險先例”,“在我的領導下,以色列永遠不會接受海牙刑事法院破壞我們基本自衛權利的任何企圖。”

但按照以色列《青年報》報道,實際上,內塔尼亞胡對國際刑事法院可能的逮捕令,感到“害怕和異常緊張”。

如果美國不出手,逮捕令可能只是時間問題。


從左至右分別爲:以色列國防部長加蘭特、總理內塔尼亞胡、以軍參謀長哈勒維 圖自《以色列時報》

除內塔尼亞胡會領到證件外,以色列國防部長加蘭特和以軍總參謀長哈萊維,也在逮捕之列。

以色列自然非常惱怒,以色列外交部長卡茨指責,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絕對是虛僞的”。

然後,他加了一句:“如果有必要的話,我們將不會離開以色列。”

爲什麼?

因爲一旦離開以色列,就意味着被逮捕的風險。如果大家注意到的話,俄羅斯總統普京,也因爲俄烏衝突問題被國際刑事法院下發過逮捕令,隨後普京的出訪就大幅減少,甚至缺席了多場重要國際會議,包括去年南非的金磚峯會。

普京現在出訪的國家,都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的締約國。

普京都如此,更別提內塔尼亞胡了。


圖爲國際刑事法院標誌(資料圖)

這裏要稍稍解釋一下,雖然都設在海牙,國際刑事法院和國際法院,是兩個不同機構。

國際法院,即我們熟知的海牙國際法庭,是聯合國六大機構之一,這個國際法院,只審理國與國之間的爭端,不受理個人之間的法律糾紛。

國際刑事法院,則是根據2002年7月1號開始生效的《羅馬國際刑事法院規約》成立,只審理個人犯罪,而且只涉及這四項罪行:種族屠殺罪、危害人類罪(反人道罪)、戰爭罪和侵略罪。

加沙的事情,就不需要多說了。3.4萬人被殺,絕大多數都是婦女和兒童。國際刑事法院再沒有表態,天理不容,也根本沒有存在的理由。

因此,國際刑事法院如果能頂住美國的壓力,大概率會對內塔尼亞胡等人發出逮捕令。

必須看到,美國、以色列,以及中國、俄羅斯都不是《羅馬規約》的締約國,但巴勒斯坦2015年簽署了該規約,因此,國際刑事法院有權裁決與巴勒斯坦有關的問題。

按照《紐約時報》解讀,如果發出逮捕令,這是對以色列的“羞辱式道德譴責”,也可能影響以色列在加沙的攻勢。

以色列當然很急,所以內塔尼亞胡不停打電話,尤其要求白宮阻止。

美國能阻止嗎?

按照道理,國際司法獨立,美國不應該干涉,但美國畢竟是美國,可以耍流氓。

記得在特朗普執政期間,國際刑事法院公開指控,在阿富汗戰爭期間,美國人、塔利班、阿富汗安全部隊都有戰爭罪嫌疑,其中,美軍和情報機構人員“主要在2003至2004年期間,在阿富汗和其他地方對在押人員施行酷刑、虐待、侵犯個人尊嚴、強姦和性暴力等行爲”……

結果怎樣?

剛想展開調查的本蘇達女檢察官,當即就被美國政府吊銷了簽證。

特朗普政府還宣佈:對本蘇達和助手進行全面制裁,不僅你本人,你家人都休想來美國;而且,你以後不準使用美元;任何幫你的人和機構,都要被制裁。

國際刑事法院設在荷蘭海牙。當時荷蘭都看不下去,荷蘭外交大臣布洛克此前就說,美國的行動讓他“非常困擾”。

但荷蘭,你敢違反美國製裁嗎?

記得當時有人權組織就痛斥:美國做了美國政府最擅長的事情——欺凌和恐嚇。

所以,以色列認爲,只要美國繼續耍流氓,繼續向國際刑事法院施壓,後者自然就不敢對以色列採取動作,他們也不會接到國際通緝令。

更何況,現在的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卡里姆·汗,上任得到了美國和英國的支持。以至於《華爾街日報》刊文就敦促,美國和英國進行干預,不然,“拜登和蘇納克就有可能成爲下一個目標”。

但美國會不會幫呢?

不幫,以色列肯定不滿意,美國親猶太人集團也不會答應;幫,美國替以色列耍流氓,全世界肯定都搖頭,中文裏有一個成語,那就是:沆瀣一氣。

我的判斷,美國肯定還是會幫,但又不會真豁出去幫。

畢竟,以色列是美國的小弟,美國會護着以色列,但有時候也要小小敲打一下以色列;而且,加沙血流滿地,全世界都看在眼裏,國際輿論悲憤異常,美國真能一手遮天嗎?

以色列的最怕,不過是美國的籌碼!

現在,最關鍵的,還是國際刑事法院的立場。底氣足不足,腰桿硬不硬,逮捕令何時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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