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北京晚報

本報訊(記者王瑤琦 柴嶸)昨天,國家醫保局發佈公告,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按照價格招採信用評價制度,有4家醫藥企業被評爲“特別嚴重”失信,有21家被評爲“嚴重”失信。信用評價制度建立以來,70餘種藥品平均降價21.58%。

國家醫保局介紹,每個季度,省醫保局和醫藥集採機構會在官網公開評級企業名單。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我國各地現有失信企業399家,其中“特別嚴重”失信企業4家、“嚴重”21家、“中等”49家、“一般”325家。

價格招採信用評價制度是一種價格治理工具,對於存在價格招採失信行爲的企業,採取信用評級和適當措施,促進醫藥產品價格迴歸合理水平。國家醫保局介紹,該制度建立以來,共70餘種藥品通過降價進行信用修復,平均降價21.58%,節約資金9400餘萬元。此外,有更多企業懾於價格招採失信的風險,主動配合醫保部門、醫藥集採機構糾正不公平高價。

國家醫保局表示,涉及商業賄賂、涉稅違法、實施壟斷行爲等情形的醫藥企業,往往同時存在承諾定價、營銷、投標、履約過程中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爲。如果經過法院判決,違法行爲雖得到了處罰,但是醫藥產品的虛高價格沒有糾正,實施違法行爲的資金根源沒有被斬斷,參保人員利益仍在受害;針對上述情形,就需要通過信用評價制度揭開背後的企業和不當價格行爲,並通過信用評級制度進行約束。

根據失信等級,企業將面臨不同的後果。評級“特別嚴重”失信的企業,除提醒告誡、提示風險外,還將採取取消全部藥品醫用耗材掛網、投標和配送資格等處置措施。失信企業通過剔除醫藥產品的虛高價格、退回或公益性捐贈不合理收益、有效指證失信行爲的實際控制主體等,可進行信用修復。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