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銀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銀江技術,證券代碼:300020 )發佈《關於銀江技術2023年度財務報告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專項說明》、《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關於公司違規使用募集資金並已整改完成的公告》等一系列公告。

曾代理投資者起訴100餘家上市公司索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據相關公告,銀江技術涉嫌信息披露違規,受損股民或可索賠。

公告顯示,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銀江技術2023年度財務報表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涉及的主要內容包括涉及大額資金往來的事項、成本費用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此外,銀江技術自認2023 年度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況,包括:募集資金賬戶通過供應商迴流至公司非募集資金賬戶、預付款時間較長、募集資金用於認定爲不屬於募投項目的支出及坐扣發行稅費,合計金額 26,550.45 萬元。截止 2023 年末已轉回募集資金專戶 5,230.45 萬元,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償還全部違規使用款項。根據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違法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範圍包括:投資差額、佣金、印花稅損失等。

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4年4月29日前買入銀江技術股票,並在2024年4月29日收盤還繼續持有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登記。

索賠條件可能進一步調整,最終以法院認定爲準。

投資者索賠登記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聯繫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起訴100餘家上市公司索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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