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5月6日電(中新財經記者 謝藝觀)“靴子”落地!繼此前收到事先告知書後,5日,華西證券發佈公告,收到江蘇證監局對其採取暫停保薦業務資格監管措施的決定。

華西證券公告截圖。

保薦未盡責,華西證券被罰

記者注意到,此次華西證券被處罰,源於金通靈的財務造假行爲。

今年1月份,金通靈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顯示,2017年至2022年,金通靈虛增或虛減利潤總額分別佔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導致公司相應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當時江蘇證監局對金通靈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相關當事人也被給予警告並罰款。

時隔數月,針對保薦機構華西證券的處罰也正式落地。

此次華西證券披露的公告顯示,華西證券在金通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項目的執業過程中存在盡職調查工作未勤勉盡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上市保薦書存在不實記載,持續督導階段出具的相關報告存在不實記載以及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工作執行不到位等問題。

由於違反相關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華西證券採取暫停保薦業務資格6個月的監管措施,暫停期間自2024年4月28日至10月27日。

上述公告稱,同日,公司還收到江蘇證監局《關於對劉靜芳採取認定爲不適當人選監管措施的決定》《關於對張然採取認定爲不適當人選監管措施的決定》。

根據規定,江蘇證監局認定劉靜芳、張然爲不適當人選,自監管措施決定作出之日起2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相關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華西證券也預計,前述監管措施將對公司投行保薦業務開展等方面產生一定影響。

華西證券2023年年報顯示,投資銀行業務爲公司第三大收入來源,去年收入1.85億元,佔營業收入比重的5.80%,較上年同期下降15.49%。不過,其主要以債券融資業務爲主。

華西證券年報截圖。

近期多家保薦機構被監管

近年來,隨着註冊制實施,發行人上市熱情被進一步激發,但註冊制條件下的突擊入股、“帶病闖關”行爲屢有發生。在“嚴把入口”大背景下,保薦機構等中介機構作爲“看門人”,成爲監管的重要一環。

此前發佈的《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中就要求,建立對中介機構的常態化滾動式現場監管機制,督導檢查保薦機構、律師和註冊會計師履職盡責情況;持續運用好以上市公司質量爲導向的保薦機構執業質量評價機制,根據評價結果實施分類監管,促進提高執業質量。

3月份,證監會主席吳清在答記者問時也表示,堅持申報就要擔責,以此倒逼發行人進一步提高申報質量,也倒逼中介機構提高執業和服務水平,做到勤勉盡責。

相關部門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下,近期多家保薦機構被監管。

如,4月底,因在格力地產債券發行承銷保薦業務中未盡責,中信建投、中泰證券與海通證券就被廣東證監局處罰。

更早之前,因在相關主體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中核鈦白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中信證券、海通證券被證監會立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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