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黔南日报

徐硕

近年来,福泉市聚焦培养少年儿童朴素政治情感和共产主义道德,紧扣少先队改革主线,通过“三抓三提升”,切实增强少先队员组织意识、光荣感,助力全市少先队员健康成才,让福泉少先队工作有温度、见效果。

抓思想政治引领,着力提升队员组织意识

福泉市始终坚持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时代脉搏,找准思想引领切入点,全面加强全团带队职责,切实种好少先队这块“责任田”。

争做新时代优秀的少先队员,让队员“学”起来。全市各中小学利用重要节日,统筹校内外资源,积极开展学党史活动。通过邀请道德模范、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先进模范,和少先队员面对面交流,以一种别开生面的互动形式构筑党史故事分享角,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思政育人作用,积极推动“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在全市少先队组织持续深化,确保队员们学好党史这门“必修课”。

全面开展“红领巾讲解员”活动,让队员“动”起来。近年来,在全市43名大队辅导员的有力引导下,带领全市33344名少先队员采取参观探访、人物寻访等实践方式,围绕“寻访红色足迹”“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开展“红领巾讲解员”活动300余次,以少年儿童“听得懂”的“童言童语”传递党的声音,生动开展红领巾主题教育,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更加坚定“当好预备队,向往共青团,永远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的“小石榴”,让队员“凝”起来。围绕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根本任务,通过主题班会、手抄报、朗诵比赛等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团市委、市少工委在近期共组织全市108名少先队员与新疆乌鲁木齐104中学开展“手拉手”活动,发出信件108封,收到来自新疆少先队员的回信110封,使少先队员们更加深入了解民族团结知识,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队员们对党、对祖国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抓组织建设,着力提升少先队员光荣感

践行主人翁意识,争做新时代小主人。严格市级每三年一次规范召开少代会,各中小学一年一次规范召开少代会,建立健全少先队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大队会、中队会、小队会、队委会、队课和主题队日,进一步夯实学校少先队组织体系,切实增强少先队员主人翁意识。

规范入队流程,稳步推进少先队员分批入队工作。坚持全童入队,实施分批入队,切实开展队前教育,引领少年儿童充分学习“六知”“六会”“一做”的基本标准,积极练习敬队礼,呼号,宣誓和唱队歌,传播少先队知识,按照“达标一批、吸收一批”的原则严格入队标准和流程。

以奖章促成长,构建阶梯式成长体系。将“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与仪式教育有机结合,福泉市少工委结合福泉实际共设置“福泉朝阳”“古城小主人”等6枚特色章和1枚二星章,实现从“争章卡片”到“争章手册”、从“贴纸式集章”到“印章式集章”、从“通报表扬”到“表扬+颁发实体奖章”三个重要突破。大力选树少先队员先进典型,3个中队荣获“全国红领巾中队”称号,9名个人、4个集体获得省级荣誉表彰,有效激发少先队员参与活动积极性,提升育人实效性,引导少先队员在追求一个个“小目标”的过程中不断激发光荣感、归属感。

抓好多方参与,着力提升社会化服务保障

开展好“家门口的红领巾”打卡活动。鼓励中小学少先队员到社区(村)报到,参与社区治理、各类志愿服务,丰富和活跃社区青少年文化生活,提升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养,培养少先队员的组织归属感和光荣感,并将少先队员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情况,作为“红领巾奖章”争章的重要内容,统一纳入“红领巾奖章”激励评价体系。

利用好农村少先队特色阵地。拓宽少先队实践育人平台,联合福泉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仙桥乡红色遗址等场所设立、打造一批校外实践基地,构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线上线下联动,与校内实践教育互为补充、有机联动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体系。截至目前,福泉市共创建7所校外实践基地。

部门协作强化未成年人保护。聚焦抓好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协同公检法司、消防、教育、卫健、妇联等部门,充分利用法治进校园、观看直播以及摆摊设点等“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大力宣传防溺水、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预防校园暴力犯罪等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支持未成年人工作的浓厚氛围,提高未成年人自我判断危险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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