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內蒙古晨報

近日,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檢察院提起的戴某某、王某某銷售假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一審宣判,該案系海拉爾區首例針對銷售假疫苗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經查,2023年2月份開始,被告人戴某某夥同王某某,爲非法牟利,利用自己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護士的身份,通過發佈微信朋友圈的方式欺騙有接種宮頸癌疫苗意向的被害人,謊稱自己可以幫助預約並接種四價、九價宮頸癌疫苗。在接到被害人預約並收取費用後,戴某某準備好自己購買的生理鹽水、1ml一次性注射器以及私留的正規宮頸癌疫苗包裝盒與說明書,將被害人帶至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接種假宮頸癌疫苗。自2023年2月至案發,戴某某共計爲40餘人接種假宮頸癌疫苗,銷售金額高達13餘萬元。案發後,被告人戴某某、王某某退賠被害人全部損失。

法院判決被告人戴某某犯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4萬元;判決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三萬元;被告人戴某某於判決生效後15日內支付銷售假藥賠償金人民幣27.05萬元,王某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法院支持檢察機關提起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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