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蕪湖日報

吳仕平

據報道,近日一對六十多歲的老夫妻,提着數萬元現金走進法院,替身爲案件被執行人卻拒不履行的兒子還清債務。作爲案件當事人,其子本應履行生效的法律判決,卻選擇了逃避。其年逾花甲的父母選擇站出來,籌錢爲其清償債務。於私看,這是對其子的救贖,於公看,這是對社會誠信體系的維護,爲自己贏得了尊重,爲社會樹立了榜樣,也引發對於社會誠信、家庭責任等話題的思考。

從法律層面上而言,這一對老夫妻作爲案外人,對其子的債務並無法定償還義務,但作爲父母,爲了兒子信用不受損,能堂堂正正做人,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他們的這一行爲,不僅體現了父母對子女深沉的愛,也體現了一種超越血緣關係的社會責任感,同時也是一次生動的誠實守信教育,以現身說法的形式給其子進行了一次道德培養和人格塑造。

誠信作爲社會交往的基礎,是每個人都應當守住的底線。現代社會中,每個心智健全的成年人都應當對自己的行爲負責,其中當然包括財務處置和債務承擔行爲。老夫妻替子還債的行爲,固然體現了對誠信家風的堅守,但也要防止形成對子女的過度保護和溺愛,無形中縱容了子女的行爲失範。其子作爲成年人,理應妥善處理自己的債務問題,而不是依賴父母的援助。作爲父母,更應注重加強對子女的教育引導,使其認識到錯誤,一味無條件地替子女埋單,或許會造成子女獨立性和責任感的削弱甚至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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