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機構將推動出臺《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提高行政處罰威懾力,推動出臺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釋,加大涉刑移送和刑事追責力度。

5月10日晚間,ST摩登ST紅太陽、ST華鐵、*ST中利、ST浩源、*ST深天、ST長康、ST三聖、*ST信通等9家公司相繼披露收到責令改正措施決定的公告。

這9家公司被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大額資金,證監局要求其在六個月內清收佔款。滬深交易所火速下發關注函,要求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切實整改到位。若上市公司未完成整改,股票將停牌兩個月,仍未完成整改的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兩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的將被退市。

在業內看來,這是監管機構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和新“國九條”的具體體現,退市新規下的佔用狙擊戰正式打響。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監管機構將推動出臺《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提高行政處罰威懾力,推動出臺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釋,加大涉刑移送和刑事追責力度,通過民行刑有機銜接的立體式追責,讓控股股東、實控人不敢隨意伸手佔用掏空,讓實施侵佔的大股東“人財兩空”。

退市新規下資金佔用狙擊戰正式打響

9家公司中,ST長康被佔用的資金規模最大。根據ST長康公告,截至2024年5月6日,資金佔用餘額爲34.85億元,佔2023年末淨資產的93.44%。

佔用方爲ST長康控股股東長江潤髮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也因爲存在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違規擔保、2023年度被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ST長康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特別處理。

ST紅太陽也有鉅額資金被佔用。截至2024年5月7日,該公司控股股東南京第一農藥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紅太陽集團有限公司、江蘇國星投資有限公司佔用上市公司資金餘額28.84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爲328.17%。

*ST信通也遭控股股東億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億陽集團”)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截至2023年報披露日,億陽集團佔用*ST信通資金餘額5.34億元,佔*ST信通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爲126.01%。

此外,ST摩登、ST華鐵、*ST中利、ST浩源、*ST深天、ST三聖等公司也存在資金被佔用的情況,並被監管責令改正。

同時,滬深交易所火速下發關注函或監管工作函,要求上市公司嚴格按照責令改正措施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清收被佔用的資金,切實整改到位,否則存在強制退市的風險。

新“國九條”下的退市新規新增了佔用退市情形。4月12日,新“國九條”提出,加大規範類退市實施力度;證監會也明確,出現大股東大額資金佔用且不整改的,在強制退市中予以考慮。

4月30日,滬深交易所發佈退市新規,明確規定上市公司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餘額達到2億元以上,或者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的30%以上,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內完成整改的,依序停牌2個月,實施退市風險警示2個月後退市。

值得注意的是,退市新規發佈施行後,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的,將適用退市新規退市,後任實際控制人要全面做好盡職調查,查明是否存在資金佔用,否則將承擔退市後果。

在業內看來,控股股東資金佔用嚴重侵害中小股東合法權益和資本市場秩序,出現此類情形的公司往往規範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內部控制形同虛設,有必要從市場清除,該類公司及早退市能夠有效避免投資者權益遭受進一步損害。

近年來,監管機構對資金佔用行爲密集出手,釋放“嚴監嚴管”信號。據第一財經瞭解,2023年滬深兩所對佔用大股東共計作出45單紀律處分,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對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的“首惡”從嚴處分。

獨董“亮劍”、投保追責

除了嚴監管外,投服中心通過代位訴訟,對資金佔用長期不解決負有責任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管等“關鍵少數”一追到底。多家公司獨董也督促相關方儘快償還佔用資金。

目前,投服中心已就ST華鐵大股東資金佔用13億元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管等責任主體提起股東代位訴訟。

其實,在提起代位訴訟之前,投服中心會先通過溝通協調工作督促公司整改。投服中心已對ST紅太陽大股東資金佔用事項發送股東質詢建議函,建議上市公司儘快提起訴訟向佔用方追償佔款。

據第一財經記者瞭解,投服中心還將對*ST中利、*ST信通、ST三聖、ST浩源、ST長康、*ST深天6家公司資金佔用事項持續關注。

此外,上市公司因未披露資金佔用導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投資者可以依據《證券法》,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賠償其損失。

獨董制度也已成爲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一環。2024年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收到獨董督促函,如ST紅太陽、ST華鐵、ST浩源、*ST深天和ST三聖,獨董要求上市公司督促相關方儘快償還佔用資金,完善內部控制體系。

其中,ST華鐵獨董在督促函中明確表示,如果被佔用的資金未能及時歸還公司且公司未能完成對資金管控不規範等事項的整改,獨董將無法同意2023年度財務報告和內控審計報告披露。因ST華鐵未能按照獨立董事督促要求完成整改,導致獨立董事對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不認可,在審計委員會審議過程中投出反對票,相關年度報告未能獲得審議通過,進而無法提交董事會審議並按期披露。

4月30日,ST華鐵公告稱因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將於2024年5月6日開市起停牌。

有業內人士稱,獨董督促函的增加意味着獨董履職獨立性的提升和勤勉盡責意識的增強,其背後是2023年發佈實施的獨董新規威力的顯現,獨董“花瓶”的刻板印象被逐漸打破,有助於促進上市公司中長期高質量發展,保障中小投資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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