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消息,5月11日,因非法寄遞國家機關公文,順豐速運一營業部被通報批評。

據牡丹江市郵政管理局官網披露,5月9日,牡丹江市郵政管理局就黑龍江省順豐速運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新安營業部(以下簡稱“新安營業部”)非法寄遞國家機關公文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舉報人提供的單號爲SF1458473079501的順豐快件,寄遞的是《行政複議終止決定書》(牡西政複決〔2024〕02號),屬於國家機關公文,該快件由新安營業部快遞員攬收。執法人員對上述情況製作了詢問筆錄、證人證言,提取了新安營業部快遞員李曉洋、牡丹江分公司經理張寶海的身份證複印件,新安營業部的分支機構名錄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

以上證據證實了新安營業部在經營快遞業務的過程中,存在寄遞國家機關公文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構成了非法寄遞國家機關公文的違法行爲。以上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完整充分且能相互印證。

來源:牡丹江市郵政管理局官網 

牡丹江市郵政管理局指出,由於調查中未發現新安營業部有多次寄遞國家機關公文行爲且能及時改正,未造成較大的危害後果,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責令新安營業部立即改正違法行爲,加強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嚴格執行“三項制度”,嚴禁收寄國家機關公文,作出以下行政處罰:對黑龍江省順豐速運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新安營業部通報批評。

原標題:順豐速運一營業部非法寄遞國家機關公文被通報批評

編輯:夏洪玲    責編:張松濤    審覈: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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