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金通靈連續6年財務造假,大華所被暫停業務半年遭客戶解約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徐雨婷)5月13日晚間,江蘇證監局公佈行政處罰決定,因對金通靈2017年至2022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時,未勤勉盡責,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大華所”)被沒收業務收入688.68萬元,處以3443.4萬元罰款,並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
經查明,金通靈2017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增或虛減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虛假記載行爲。大華所爲金通靈2017年至2022年年度財務報表提供審計服務,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簽字註冊會計師爲範榮、顏利勝、胡志剛,6年審計收入合計688.68萬元(不含稅)。處罰決定書指出,大華所出具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審計報告均將金通靈建造合同收入確認作爲關鍵審計事項;與建造合同相關的風險評估程序和內控測試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對此,大華所表示,本所誠懇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罰決定,自覺接受各監管機構、企業客戶及社會各方的監督,並按要求進行全面整改,在全所範圍內組織深刻反省。
目前,已有10餘家A股公司宣佈取消與大華所的合作。5月13日,海欣食品、中原內配、力量鑽石、博思軟件、臺基股份、嘉和美康、坤彩科技、遠東傳動等多家公司發佈公告稱,取消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部分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相關議案。
據悉,2017年至2022年,金通靈虛增或虛減利潤總額分別佔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導致公司相應年度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早在今年4月,華西證券就因涉嫌在金通靈2019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項目的執業過程中存在違規,被江蘇證監局採取暫停保薦業務資格6個月的監管措施。
(文章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