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徐雨婷)5月13日晚間,江蘇證監局公佈行政處罰決定,因對金通靈2017年至2022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時,未勤勉盡責,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大華所”)被沒收業務收入688.68萬元,處以3443.4萬元罰款,並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

經查明,金通靈2017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增或虛減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虛假記載行爲。大華所爲金通靈2017年至2022年年度財務報表提供審計服務,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簽字註冊會計師爲範榮、顏利勝、胡志剛,6年審計收入合計688.68萬元(不含稅)。處罰決定書指出,大華所出具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審計報告均將金通靈建造合同收入確認作爲關鍵審計事項;與建造合同相關的風險評估程序和內控測試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對此,大華所表示,本所誠懇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罰決定,自覺接受各監管機構、企業客戶及社會各方的監督,並按要求進行全面整改,在全所範圍內組織深刻反省。

目前,已有10餘家A股公司宣佈取消與大華所的合作。5月13日,海欣食品中原內配力量鑽石博思軟件臺基股份嘉和美康坤彩科技遠東傳動等多家公司發佈公告稱,取消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部分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相關議案。

據悉,2017年至2022年,金通靈虛增或虛減利潤總額分別佔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導致公司相應年度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早在今年4月,華西證券就因涉嫌在金通靈2019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項目的執業過程中存在違規,被江蘇證監局採取暫停保薦業務資格6個月的監管措施。

(文章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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