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孫越

信譽,是審計機構的立身之本,也是其最寶貴的資產。

近期,資本市場一些重大財務造假案件相繼曝光,有的規模之大、情節之惡劣刷新了公衆認知。對此,不僅是直接實施造假行爲的上市公司,相關審計機構同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們與造假者沆瀣一氣,不僅砸了自己的“金字招牌”,也破壞了審計行業的公信力。

作爲內資八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此次遭遇監管重罰,教訓不可謂不深刻。在2017年至2022年的6年間,金通靈及其多家子公司通過多種手段虛增或虛減營收和利潤總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卻爲其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這一失責行爲最終導致大華會計師事務所被罰沒超過4000萬元,並被暫停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處罰的連鎖反應波及甚廣,截至目前,已有10餘家上市公司宣佈不再聘任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爲2024年度的審計機構。

回顧歷史,一次審計失責所帶來的後果是深遠的。美國安然事件發生之後,涉案的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聲譽盡毀,全球五大會計師事務所的格局由此變爲“四大”。足以見得,聲譽的損失對於審計機構而言是致命的打擊。

如何治理財務舞弊、推動會計師事務所履職盡責,長期以來在國內外都是一個突出難題。部分原因在於機制上的缺陷。審計的獨立性,是註冊會計師審計保持客觀公正的基本前提。但現實中,被審計單位既是審計業務的客戶和付費方,其管理層又往往是被審計對象的責任方。會計師事務所出於承接業務或績效考覈等方面的考慮,未必會嚴格執行審計準則,就算出具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等非標意見也會慎之又慎。

此外,審計也有其固有的技術侷限性和不完備性。業內人士表示,在IPO審計中可以要求覈查實控人、董監高的個人銀行流水等信息,但在公司上市後的年報審計中,註冊會計師審計範圍存在邊界,審計取證手段也存在限制,財務報表的審計邊界和取證手段問題值得進一步探討。

誠然,解決會計資料失真、財務造假等問題,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審計機構亦有其侷限性,但是,這不能成爲審計者失責的“藉口”。

從監管公佈的罰單來看,有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無任何形式的審計工作底稿、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有的會計師事務所已持續不符合執業許可條件,還在未備案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情況下爲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驗資報告;有的會計師事務所存在註冊會計師掛名執業、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審計業務的問題。

如此低劣的專業能力和混亂的內部管理,又如何真正替投資者“看好門”?

保持獨立性和職業懷疑,是註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的基本要求。當一些審計者在金錢的誘惑下迷失方向,他們不僅背離了職業的初心,更是對整個資本市場誠信體系的巨大沖擊。

孟子曾言:“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審計機構應當時刻保持警醒,在審計過程中,提升執業質量、恪守職業操守,以實際行動證明自己是市場誠信的堅定守護者,而非“同謀者”。莫讓“危牆”之下的陰影,遮蔽了公平正義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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