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武漢,再問責12名幹部

2月19日,武漢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幹部下沉社區典型問題,共計有12名幹部被問責。

1、東湖高新區企業服務局副局長、高新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羅漢平履行疫情防控職責不力問題。羅漢平作爲下沉黃龍山社區工作組組長,未按要求與社區對接、沒有參加社區工作調度會議,該工作組下沉社區存在實到1人代簽3人、到崗人數不實等問題,且在接受社區夜間入戶排查等任務時打折扣,與社區幹部交流態度生硬,2月14日被給予提醒談話處理。之後,羅漢平對小區封閉管理工作仍然重視不夠,落實小區封閉管理職責不力,2月16日值守期間因故離崗,且未安排他人值守,導致部分居民在其離崗期間隨意出入。2月18日,羅漢平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武漢市農業農村局下沉幹部作風不實、履職不力問題。市農業綜合執法督查總隊四大隊黨支部書記、大隊長唐建新未落實下沉社區管理要求,自2月3日至2月11日,僅到社區3次,且每次只工作2個小時左右,同時對支部下沉社區安排不實不細,被黨紀立案審查。執法總隊四大隊副大隊長吳七華雖然到社區簽到,但幫助工作不實,被給予批評教育。執法總隊副大隊長汪大武作爲分管領導,沒有對幹部下沉社區提出工作要求,指揮不力,被給予誡勉談話處理。執法總隊黨委被責成向市農業農村局黨組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3、江夏經濟開發區大橋現代產業園黨委對幹部下沉工作安排不合理導致社區防控力量不足問題。該園區黨委對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視,工作不細緻,未按照要求將下沉幹部安排到新近成立社區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導致人員分配不合理,多個社區防控力量嚴重不足,且接到有關社區反映後仍不改正。園區黨委委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村(社區)工作組組長朱明被給予誡勉處理;黨委副書記、疫情防控責任指揮長鬍鳳萍被給予通報批評處理,並責成其在黨委會上作深刻檢查。

4、江漢區政協民族宗教與港澳臺僑外事委員會主任蔡利華下沉社區期間作風漂浮問題。蔡利華在下沉社區工作期間存在遲到早退現象,在上級督查期間提前脫離值守,江漢區政協對其作出誡勉談話處理。同時,區政協另外兩名下沉幹部因另有工作安排,未及時與下沉社區對接,導致所在社區人員調配不均,區政協對兩人進行約談。

5、洪山區部分黨員下沉社區不在崗問題。洪山區委宣傳部副部長蔣華,作爲下沉到洪山街成寶社區疫情防控前線工作組組長,在下沉幹部因故不能到崗的情況下,沒有就人員調整做好銜接工作;區委組織部副部長覃旭東、區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尹其照在工作組上報突發情況後,未及時調整安排其他下沉力量,導致該社區第二天沒有幹部下沉。蔣華、覃旭東、尹其照分別被給予批評教育處理。

通報指出,社區是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線,守住小區就守住了安全。幹部下沉社區,充實社區疫情防控力量,事關社區疫情防控措施落地,關係疫情防控成敗,關係黨和政府形象。上述通報問題和典型案例,反映出極少數黨員幹部在下沉社區時仍然政治站位不高、責任意識不強、行動遲緩、作風不實、工作不力。對上述幹部的嚴肅問責,反映出各級黨委(黨組)從嚴執行戰時紀律的鮮明態度和堅強決心。

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擔負幹部下沉社區工作主體責任,明確工作任務、強化跟蹤管理,確保幹部到位100%,作用發揮100%。下沉社區幹部要自覺服從工作安排,不給社區增加負擔,當好一線戰鬥員。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幹部下沉社區工作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速查速決,對查實的問題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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