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裁判文書網公佈了“以房養老”集資詐騙案罪魁廣豔彬的一審刑事判決書,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廣豔彬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判決書,2014年8月到2017年1月,廣豔彬虛構澳大利亞悉尼國際娛樂城投資項目、投資理財等事實,唆使48名老人抵押房產進行民間借貸,用於所謂“投資”,最終導致老人錢房兩空。

南都記者注意到,廣豔彬將所騙的7500餘萬元鉅額資金,用於網絡賭博、個人揮霍及歸還個人債務等,其中做期貨投資虧損七八百萬元,在“悉尼娛樂城”網頁賭博輸掉幾千萬元,給借款人還本付息大概兩三千萬元……

該案訴訟代理人、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律師於帆向南都記者表示,受騙老人更關心個人損失能否得到賠償,目前民事訴訟仍在審理中。“有購房人要求老人履行合同,但是法院認爲該民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被駁回了。”其透露。

兩年多時間,40多名老人錢房兩空,一切源於廣豔彬與他虛構的悉尼娛樂城博彩投資項目。

據2017年民主與法制時報報道,2015年,李淑英經熟人認識了36歲的廣豔彬。廣豔彬向其推薦了一個“高回報”的澳洲博彩投資項目,稱李淑英既不需動用存款,也不用償還貸款和利息,只需要辦理3個月的房產抵押就可以獲得本金和高額利息,並在借款到期後取回房產證,沒有風險。

期貨虧百萬,賭博輸千萬,“以房養老”騙局罪魁廣豔彬被判無期!資料圖片

隨後,在廣豔彬的安排下,李淑英將房產以230萬元的價格,抵押給了龍某,併到北京市方正公證處公證。按照龍某指示,李淑英用了短短10多分鐘就簽了多份文書,隨後將借到的230萬元都打到了廣豔彬的名下,用於所謂“投資”。

然而,3個月到期後,廣豔彬稱理財項目沒有賺錢,無法歸還本金。另一頭,龍某不斷催債,威脅將賣掉她的房子。2016年10月16日,李淑英的房子被清空,傢俱被扔出門外,一家人也被十幾個彪形大漢拒在門外。

陳淑英沒有意識到,當初所籤文書中,包含借款合同、擔保服務合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書等,這意味着,如果她逾期不能還款,出借人有權向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南都記者從判決書獲悉,其他被“套路”的40多名老人與李淑英的遭遇大同小異。如受騙老人段某將房屋抵押,將借款280萬元轉給廣豔彬,廣豔彬每個月會給段某支付8.4萬元,用於歸還利息。其後,段某提出讓廣豔彬歸還本金和利息,被告知資金緊張無法歸還,不久每月的8.4萬也沒有了。最終段某無法償還利息,房產被東城法院強制執行。

廣豔彬還向多名老人承諾,老人抵押房產並將錢打給他後,他來償還每月的利息。然而數月後,小貸公司直接找上門來,稱廣豔彬並未支付利息,要求老人還款,否則要執行房產。

廣豔彬供述,2014年7月他向郭某介紹了博彩項目,之後郭某又介紹了熟人田某,就這樣,老人之間朋友介紹朋友,越來越多的老人來了解博彩項目,多名老人聽了廣豔彬的介紹後,將自己的房產抵押給貸款公司,然後將貸出來的錢借給他用於“投資”。

經查,廣豔彬於2014年至2017年1月間,共向48名被害人虛構澳大利亞悉尼國際娛樂城投資項目、投資理財等事實,以支付高額利息爲誘餌,先後騙取7500餘萬元。

2017年1月20日,廣豔彬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南都記者獲悉,廣豔彬所騙取的7500餘萬元鉅額款項,主要用於賭博、揮霍及歸還個人債務。

證人王某證明,2014年10月左右,他就幫廣豔彬炒期貨,廣豔彬需要用錢時,提前一天告訴他,讓其不管是賺還是賠,把期貨裏的錢撤出來。王某表示,僅從2014年11月到2016年7月,廣豔彬期貨就累計虧損600萬元左右。

此外,廣豔彬平時消費刷王某和其朋友的信用卡大約25萬元,給他自己和王某交房租、水電費大約30萬元,替王某還債10萬元左右,廣豔彬辦按摩卡1萬元左右。

廣豔彬還用王某的名字貸款買了一輛捷豹車,車款加上車輛平常的保養、加油、保險等費用,共計110萬元左右。

辦案人員還鑑定了廣豔彬的便攜式計算機,恢復並提取了其與“悉尼娛樂城”和某網站內的交易記錄,發現廣豔彬的計算機頻繁登錄賭博網站。

據判決書,2014年8月前後,廣豔彬開始在一個叫“悉尼娛樂城”的網頁上賭博,一直到2017年1月被抓,大約輸了幾千萬元;曾經使用王某的戶名做過期貨,投資了七八百萬元,都虧損了;給借款人還本付息大概兩三千萬元。

據判決書,廣豔彬在受騙人報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並未主動到案,不構成自首,也不具備其他從輕處罰的條件。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爲,廣豔彬集資詐騙7500餘萬元,以老年人爲詐騙對象,爲詐騙唆使被害人抵押房屋借貸,並將詐騙款用於賭博等違法活動,社會危害性極大,不能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認爲,廣豔彬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集資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

根據被告人廣豔彬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以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最終判決廣豔彬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責令廣豔彬退賠被害人的經濟損失,發還各被害人;在案凍結、扣押之款物,依法予以處理。

廣豔彬被判處無期徒刑,刑事訴訟已經生效,犯罪者也受到了懲罰。不過,該案11名受騙者的訴訟代理人、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律師於帆向南都記者表示,受騙老人更關心的是仍在進行中的民事訴訟,關心自己受到的損失能否得到賠償。

據不完全統計,該“以房養老”集資詐騙案48名受騙老人中,僅兩戶追回了房產。於帆表示,其代理的多數受害者名下房產被強制執行或過戶,有的老人甚至被強行驅趕出家門。

她表示,該案牽涉兩撥人,一個是廣豔彬這樣的騙局設計者,一個是小貸公司,他們目的不同,但最後都從老人這裏獲得了利益。而事實上,除了廣豔彬受審之外,小貸公司、中間人等由於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幾乎未受牽連。

於帆此前指出,受騙老人所籤公證書中,最爲關鍵的是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書和委託書,這些法律文書表面上都是合法的,難以證明出借人等與廣豔彬有詐騙的合意。

同時,涉案人員讓老人們簽了債權強制執行的公證文書後,又設定委託人賣房的環節。她表示,這個環節使受託人可以不經法院程序,拿着公證過的委託書,直接到房屋管理部門代表老人辦理房產相關的任何事宜,這讓受騙老人在訴訟中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

於帆表示,由於民事訴訟仍在進行中,具體細節不便透露。不過她告訴南都記者:“有購房人要求老人履行合同,但是法院認爲該民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被駁回了。”

採寫:南都見習記者 胡明山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