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评定2017年度“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的决定》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

“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近五年来,鹰潭检察机关认真贯彻高检院、省院关于检察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文化强检,以忠诚为民、担当创新、公正廉洁、和谐共享的鹰潭检察精神引领检察工作生动实践,打造了生态检察“鹰潭品牌”,绘就了 “小”市院也有“大”作为的秀美画卷,

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六五”普法教育中期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省检察院评为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院党组连续五年被市委评为好班子,连年获得综治、信访、计生、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

节能、村建等全部中心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生态检察工作得到高检院、省院肯定,先后有54个(次)单位(集体)、99人次获省以上表彰。浓郁健康的文化氛围推动了队伍建设工作,富饶的检察文化沃土孕育出了鲜艳的检察事业之花。鹰潭市检察机关从提升队伍软实力出发,奏响了一曲文化强检的新乐章。

2018年,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

我们将继续以文化为翼振翅高飞,

借文化作舟扬帆远航,

为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

提供更加有力而坚实的文化保障!

审核:刘秋有

策划:汪菲菲

编辑: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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