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月湖检察

喜 报

2019年3月26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被全国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6-2018)荣誉称号!这是2019年以来月湖区检察院获得的首个“国字号”荣誉。

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未检在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不断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打造“护燕”工作室,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青少年维权工作。

落实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的要求,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廖小平被聘为鹰潭三中的法治副校长,为学生们带去主题为“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护航者”的法治课。

开设主题为“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幼儿教师课堂,增强幼儿教师队伍法治观念,做孩子们平安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检校合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责所在。

开展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进行入所帮教、出所教育工作。

落实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和约束力,督促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与文广新局联合执法,开展暑期整治网吧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暑期与社会志愿者共同开展关爱特殊儿童、留守儿童活动。

建立社会支持体系,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未成年证人进行心理疏导。

荣誉既是鼓励

更是鞭策

月湖区检察院将再接再厉

立足本职,创新方法,拓展工作领域

全力做好新时代的青少年维权工作

共同促进青少年的成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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