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10年前,那時的中國商場內山寨品牌遍地開花,其中我們最熟悉的便是那喬丹和阿迪王,而這兩個大品牌也經歷了諸多官司。

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就邁克爾-喬丹狀告中國喬丹體育侵權一案做出公開宣判,涉及姓名“喬丹”的三件案件確認違反商標法規定,應予撤銷,將由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作出裁定。而涉及拼音“QIAODAN”的四件案件,則駁回了邁克爾-喬丹的再審申請。而喬丹體育對此發表聲明回應,表示尊重裁決,會繼續爲民族品牌的強盛做貢獻。至此,這場持續多年的“大戰”終於暫時告一段落。那中國還有哪些讓你看過之後笑掉大牙的山寨貨呢?

被“飛人”邁克爾-喬丹起訴侵權的喬丹體育,註冊了包括字樣、logo等在內的商標多達十幾個,其中還包括含喬丹兒子馬庫斯·喬丹的人名商標,另外,喬丹體育還註冊了這個——“橋丹”。

2012年2月23日,Michael Jordan突然宣佈已向中國法院提起訴訟,指控喬丹體育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濫用其姓名和形象,要求喬丹體育停止侵犯其姓名權的行爲,並賠償其精神損失費5001萬元,2012年3月5日,上海二中院受理了此案。

經過雙方多年的糾纏,最終這一案件在2016年有了最終版判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了終審判決,邁克爾喬丹的上訴請求不予支持,喬丹體育的註冊商標不會被撤銷。


該裁定認定: 爭議商標圖形部分爲運球人物剪影,動作形象較爲普通,並不具有特定指向性,難以認定該圖形與邁克爾·喬丹存在一一對應關係,並被社會公衆普遍認知指向邁克爾·喬丹,故 對邁克爾·喬丹關於爭議商標損害其肖像權的理由不予支持。在案證據可以證明邁克爾·喬丹在中國籃球運動領域具有較高知名度,但爭議商標中包含的文字“喬丹”與“MichaelJordan”、“邁克爾·喬丹”均存在一定區別,並且“喬丹”爲英美普通姓氏,難以認定其與邁克爾·喬丹存在當然的對應關係。

山寨的力量是無窮的,比如喬丹.阿瑪尼,這品牌也太奢侈了吧。

這還有更奇葩的,你見過這樣的喬丹嗎?

姚明作爲中國籃球巨星,自然也少不了被山寨。

阿迪達斯,體育品牌界的尖端引領者,不料一入中國市場苦似海,山寨表親層出不窮,想認卻沒那份勇氣。

“阿迪王”是一個在網絡上被無限惡搞的運動品牌,其更有着“山寨王”的稱號;,而就是這個品牌,卻創造了銷售過億的奇蹟。

“阿迪王”這個品牌出現在了公衆視線當中,當時很多人甚至認爲它是某個廠家的惡作劇:阿迪達斯四個字被攔腰砍斷,拼接上一個極具暴發戶氣息的“王”,LOGO也被生生掰斷,扭成一個倒三角的標誌。

而在其網絡“爆紅”後,網友紛紛發出:“穿鞋只穿阿迪王”、“阿迪王就是山寨王”等反諷調侃之語。

都說阿迪王神龍見首不見尾,可稍加細心,它便隨處可見。

2011年4月,在由國內多家體育媒體直播的賽維利亞VS薩拉戈薩、奧薩蘇納VS馬德里競技的西甲聯賽現場,阿迪王的巨幅廣告吸引了全場觀衆的眼球,這是繼與美國職業籃球聯賽成爲戰略合作伙伴之後,阿迪王的又一輝煌戰績。

2012年倫敦奧運會科特迪瓦,敘利亞,萊索托奧運代表團運動裝備合作伙伴,網友們瞬間對這個民族品牌肅然起敬。

2008年,阿迪達斯有限公司一口氣將阿迪王體育用品(中國)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認爲“阿迪王”足以造成相關公衆的混淆誤認,侵犯了阿迪達斯的註冊商標專用權,構成了不正當競爭爭。

但隨着官司的進程,“阿迪王”的營銷卻越做越大:贊助奧運會,在美職籃(NBA)上露臉,在央視體育頻道和湖南衛視上進行廣告投放。雖然在北上廣等大城市的品牌認同度有限,但卻以相對低廉的價格,迅速在三四線市場佔據了一席之地,截至2012年底,阿迪王年利潤已經破億元,在全國鋪開3000多家門店。

經過長達5年審理,“阿迪王”最終被告倒,該品牌中文商標和三角標LOGO被無償轉讓給阿迪達斯,該中文商標及三角標LOGO將不能再繼續使用並出現在終端店面中,在寬限期滿後被告將清倉產品無償贈與社會福利機構。

比起這些奇葩的山寨作品,阿迪王的存在絕對是中國山寨市場的業界良心。

“三葉草”從1972年開始成爲阿迪達斯的標誌,她象徵着三條紋延伸至全世界,從1996年開始,被專門使用於經典系列Original產品。

流入中國市場後,三葉草華麗變身四葉草,然後各種凌亂的山寨手法讓人無力吐槽。

下一期,我們將爲您帶來《耐克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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