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咸寧市紀委監委網站5月9日消息,近期,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辦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現將3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市城市建設資金管理中心原副主任、市土地儲備中心原主任袁亞非違規收受購物卡等問題。

2013年至2015年春節期間,袁亞非先後3次收受咸寧某公司所送的中百購物卡。此外,袁亞非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2月,袁亞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政務降職(降爲主任科員)處分。

2.通城縣稅務局主任科員葛奇志違規操辦婚慶事宜問題。

2018年9月,葛奇志在通城縣某酒店操辦嫁女喜宴時,違規收受非親屬人員禮金。2018年12月,葛奇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取的禮金被依規收繳。

3.崇陽縣肖嶺鄉政府原老齡委副主任、正鄉級幹部李維華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

2014年5月,李維華未經批准駕駛單位公車到咸寧市處理私家車違章事宜。2018年12月,李維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問題的發生暴露出我市少數黨員幹部紀律和規矩意識不強,有制度不執行,有要求不落實或變通落實等問題。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要從中汲取教訓,切實舉一反三,引以爲戒。

來源:咸寧市紀委監委網站

編輯:金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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