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中國債市的第一大券種,地方政府債,有望進一步向市場化發行邁進。

5月8日,財政部發布《財政部關於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要求地方財政部門不得在地方政府債券發行中通過“指導投標”、“商定利率”等方式干預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定價。對於干預發債的地方政府,一經查實,財政部將予以通報。

這是財政部首次以文件形式要求地方政府不得干預債券發行。

“因爲地方政府可以決定財政存款給哪家銀行,處於強勢地位,就可以對銀行的投標價格進行指導,影響發行價格。”5月9日,華中地區某股份行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解釋稱,“而銀行爲了爭奪財政存款,會配合地方政府進行低價投標。”

中債登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4月末,地方政府債存量規模約爲19.36萬億元,高於國債的13.77萬億、政策性銀行債的14.83萬億,爲國內債市第一大債券品種。

地方政府壓低發行利率

此前,在地方債發展初期,由於地方政府的強勢,讓地方政府債的發行利率偏離市場化下應有的價格。

“2014年的時候,山東發過一次地方債,利率比同期限國債還低了10個BP左右,當時成了市場笑談,因爲一個地方政府的信用肯定不能高過主權信用。”北京某股份行投行部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稱,此事被廣泛關注,之後“低於國債基準”的情況便未再發生,“但之後幾年裏,各地的地方債利差都壓在相對比較低的水平。”

中國的地方政府債發行起步較晚。

1994年《預算法》修訂後很長一段時間內,地方政府債被禁止發行。2009年,中央安排發行2000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用於部分緩解4萬億投資計劃中地方政府的配套資金壓力,其操作方式爲財政部代理發行並代辦還本付息和支付發行費,該模式亦被稱作“代發代還”。

2011年,上海、浙江、廣東、深圳四個省市開展地方政府債“自發代還”試點,四個地方負責發債,財政部負責還本付息。2013年,試點範圍進一步擴大至包括山東、江蘇在內的10省市。

2014年,修訂後的《預算法》以及國務院43號文《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明確了地方政府可以適度舉債。此次改革之後,地方政府債券完成了“代發代還”向“自發自還”試點轉變。

局部地區發行利率

基準上浮超50BP

不過,在過去一年多時間,壓低利率的情況開始發生變化。

由於地方政府債發行需要人大審批政府預算後方能進行,過去數年裏,地方債發行通常需要等到四五月份開始發力,導致發行主要集中在下半年。

北京某國有大行投行部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稱,去年8月,爲配合地方債集中加快發行,監管層曾要求地方債承銷商投標利率較相同期限國債前五日均值至少上浮40個BP。

“這種情況持續到今年1月份時,資金面很寬鬆,國債基準+40bp的地方政府債開始遭到瘋搶,認購倍數動輒幾十倍,然後1月底窗口指導從高於40bp變成25bp-40bp,爲市場降溫。”上述投行部人士說,將上浮水平變成一個區間,“一方面能降低熱度節省地方政府發債成本,另一方面能更好地促使市場進一步發現價格。”

今年以來,地方政府債發行利率的彈性已經在加大,特徵之一即發行利率超過“基準+40bp”的債券在增多。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發現,4月份已有多隻地方債發行利率超過“基準+40bp”這一水平。例如,4月9日,內蒙古發行10年期土地儲備專項債和收費公路專項債,發行利率較基準上浮50BP;4月15日,黑龍江發行10年期一般債,發行利率較基準上浮50BP。

據國盛證券固收研究團隊統計,截至4月30日,4月共有19只地方債發行利率上浮超過40bp。

該團隊指出,發行利率局部上浮可能還與地方債務率、地方銀行的配置力度相關。從財政經濟數據來看,今年1月29日以來,上浮利率超過40bp的地區普遍資質較弱、債務率較高,這意味着在整體利率債市場需求偏弱的情況下,綜合實力較弱的省份或地區可能需要付出更多的溢價率,以補償投資者對流動性的顧慮,而這些地區的“超額”上浮利率並未對地方債整體發行造成影響。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的數位市場人士均認爲,伴隨市場自身發展以及《意見》的出臺,未來地方政府債券一、二級市場的定價將會更加市場化,各地的發行利率將進一步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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