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礼部尚书长孙无忌奉诏入宫议事,他没有按照当时朝廷的规定解除佩刀,直接进入宫门。

长孙无忌出宫时,监门校尉才发觉。

长孙无忌是谁?他是隋朝右骁卫将军长孙晟的儿子,生母是北齐乐安王高劢[mài]之女高氏,唐太宗李世民皇后长孙氏的同母兄。

身份确实不一般,但是再怎么牛掰,也不能在皇帝面前无礼啊。

带刀入朝事件发生之后,大臣封德彝提出:校尉严重失职,应立即处死;长孙无忌误佩刀入宫,应判二年徒刑,罚铜二十斤,唐太宗表示同意。

大理寺少卿戴胄持反对意见,他认为:校尉没有察觉和长孙无忌误佩刀入宫,错误性质是一样的。臣子对于君王,不应该存在“有误”。法律明文规定侍奉皇帝出现错误,都要处以死罪。

陛下考虑长孙无忌的功勋为其减刑,那当然不是我这个司法官员所能左右的。如果说严格依照法律,那么判处罚铜是不恰当的。

唐太宗说:法律并不是朕一个人的法律,法律是天下人的法律,怎么能因为长孙无忌是战功卓著的皇亲,就法外开恩呢?于是唐太宗下令再议,大臣封德彝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戴胄继续批驳:看门的校尉是因为受长孙无忌牵连,于法当轻判。

论起过失,两者同属过失性错误,为何处罚有生死之别?

这是严重的不公平!

戴胄可贵的坚持,最终得到了皇帝的首肯,唐太宗赦免了那个看门的校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