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囚犯關在牢房的時候會被扒光衣服,包括女審訊員在內的中情局人員會對其進行性侮辱。美國中央情報局是一個令很多人恐懼的組織,美國國會參議院情報委員會9日公佈了有關美國中央情報局在審訊中對囚犯施加酷刑的報告,美國虐囚事件再次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

美國中央情報局是一個令很多人恐懼的組織,美國國會參議院情報委員會9日公佈了有關美國中央情報局在審訊中對囚犯施加酷刑的報告,美國虐囚事件再次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下面帶來美國中情局十三種酷刑,堪比“蓋世太保”!

1、立正抓領(Attention grasp)

 

美國中情局十三種酷刑

 

按照美國參議院的一項報告,“根據這技術,審訊人員將被審訊者的雙手固定住,接着用兩隻手分別抓住領口,然後快速旋轉搖晃。”

根據《華爾街日報》的報道,這一技術最關鍵的地方就是不涉及肉體上的痛苦。由於不存在明顯的疼痛,它難以被認爲會造成嚴重的身體疼痛或者痛苦。

曾在中情局工作逾30年、出任代理法律總顧問約翰·裏佐在其書中透露,這一手段曾經使用在伊拉克在押人員阿布·祖貝達身上。

2、控頭技術(Facial hold)

 

美國中情局十三種酷刑

 

審訊人員雙手按着囚犯的面頰,不讓囚犯的頭移動,同時手指要避免碰到囚犯的眼睛。同樣,由於不存在明顯的疼痛,它難以被認爲會造成嚴重的身體疼痛或者痛苦。裏佐在其書中透露,這一手段也曾經使用在祖貝達身上。

3、面牆站立(Wall standing)

 

美國中情局十三種酷刑

 

讓囚犯和牆保持約1.2米的距離,然後雙腳分開雙臂向前伸直,只用手指支撐在牆上承擔全身重量,不允許變換姿勢。審問者常常會讓囚犯這樣無止境地站下去。

這個方法看似簡單,但卻因爲對犯人精神和體力的雙重摺磨而被視爲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在中情局看來,與之有關的痛苦還不足以達到損害健康的程度。

4、拳擊腹部(Abdominal slap)

 

美國中情局十三種酷刑

 

囚犯雙手被捆在背後,審訊人員站在囚犯胃部不遠處,不斷反手打囚犯耳光,再拳擊囚犯腹部。

根據美國民權聯盟在2009年獲得的一份政府文件,這一酷刑用於懲罰、侮辱囚犯,讓其感到恐慌和絕望。一些審訊人員還受到警匪片啓發,學會了用電話簿墊着疑犯肚皮,再用重物猛擊的招數,因爲這樣不會在皮膚表面留下痕跡。

5、裸體羞辱(Nudity)

 

美國中情局十三種酷刑

 

囚犯關在牢房的時候會被扒光衣服,包括女審訊員在內的中情局人員會對其進行性侮辱。祖貝達在監獄時完全裸體,只有在被審訊時纔會給一條毛巾遮羞。有些囚犯被審訊時甚至連遮羞布都沒有,只有被凍得不行時纔有衣服穿。還有囚犯被要求赤裸罰站很長時間。考慮到文化的因素,這一措施給許多囚犯帶來“嚴重的精神痛苦”。

6、水刑(Waterboarding)

 

美國中情局十三種酷刑

 

最臭名昭著的是“水刑”,這是一種使囚犯以爲自己快被溺斃的刑訊方式,犯人被綁成腳比頭高的姿勢,臉部被毛巾蓋住,然後把水倒在囚犯臉上。

這種酷刑會使囚犯產生快要窒息和淹死的感覺,施行時間過長會讓囚犯出現全身痙攣和嘔吐現象。涉嫌主謀“9·11”恐怖襲擊事件的哈立德·謝赫183次遭受水刑,多次幾乎溺死。他一度受刑是被強迫要求承認一項莫須有的罪名。

一般囚犯在這種酷刑下平均只能熬過14秒,便紛紛求饒。但哈立德曾讓審訊人員大喫一驚,因爲他足足堅持了2分半鐘。

7、壓力姿勢(Stress positions)

 

美國中情局十三種酷刑

 

讓囚犯伸直腿向前或跪着,雙手銬在頭頂上,身體後仰45度,長時間不準動。

根據一份美國政府文件,中情局在祖貝達身上用過兩招:一是讓他雙腳向外扭曲坐在地上,雙手高舉過頭頂;二是讓他跪在地上,身體向後傾斜45度。

2003年審訊涉嫌爲美國“科爾”號驅逐艦爆炸襲擊事件主謀的阿卜德·拉希姆·納希裏時,納希裏被迫雙手舉過頭頂站立4小時,甚至雙眼被蒙、頭部接近啓動的電鑽。

8、掌摑(Facial slap)

這一手段被命名爲“面部冒犯性扇擊”,中情局明確規定了要打擊囚犯的嘴脣至耳朵旁邊側頰部位。

這一手段的目的是使囚犯感覺震驚或羞辱。裏佐解釋說,祖貝達當時就覺得自己不該被這樣對待。

9、強迫灌腸(Dietary manipulation)

審問者將囚犯的食物換作流食。本次報告寫道,至少有5名囚犯被強迫灌流食,但醫療上並無這種必要性。其他囚犯則被灌食蛋白質飲品亞培安素(腸內營養粉劑),這樣,他們在接受水刑時纔不會嘔吐。根據報告,2002年,審問者給祖貝達灌的就是由安素和水組成的流食。不過,審問者偶爾也會用腐爛物、麪粉加上調味汁強迫灌腸。

10、撞牆(Walling)

把囚犯拉過來再猛推到牆上,讓他的肩胛骨撞在牆上,爲了防止囚犯脖頸受傷,要給他圍上擰好的毛巾。中情局認爲,對於那些經歷過其他酷刑的人 來說,撞牆的聲音所帶來的傷害纔是雪上加霜的。2003年3月22日,哈立德·謝赫曾經歷密集的審訊與撞牆。因爲沒有給出任何信息,中情局又對他實施了水刑。一小時後,中情局說,“他說他準備好開口”。

11、盒子禁閉(Cramped confinement)

把囚犯關在狹小的黑暗空間裏,使其伸展不開身體。有的囚犯被塞進滿足一人站立的盒子,罰站18個小時;有的則需要蜷縮進一個更小的盒子,關上2個小時。囚犯常常被剝光衣服,雙手吊舉過頭。他們還被嘈雜的音樂與噪音轟炸,只有1個水桶充當馬桶,有些囚犯會被強迫穿尿布。當審問者審訊祖貝達時,還被允許在盒子裏放上一隻“無害”昆蟲。

12、冰水浴(Water dousing)

中情局還用冰水對囚犯進行所謂的“沐浴”。在溫度約爲10攝氏度的囚室中,囚犯被強迫渾身赤裸地躺在地板上,審問者一遍又一遍將冰水倒到囚犯身上,防水布在其周圍圍成一個浴缸的形狀。有時候,冰水浴也會用在保持站立姿勢並剝奪睡眠的情況下進行。審問者必須保證水不會進入囚犯的鼻子、嘴巴或眼睛。

涉恐嫌疑人古爾·拉赫曼就曾遭受過冰水浴,他被銬在冰冷的水泥地上過夜,次日死於體溫過低。美國參議院的一項報告認爲:“這一技術會否給身體帶來嚴重的疼痛和痛苦,審問者並不能預期。”

13、剝奪睡眠(Sleep deprivation)

 

美國中情局十三種酷刑

睡眠剝奪是歷史悠久的酷刑,可追溯至一世紀羅馬帝國迫害基督徒時期。中情局能讓囚犯一連180個小時醒着,期間囚犯通常站着,或者處在受壓的姿勢。有時候,囚犯的手被銬在頭頂,囚犯往往因此骨折或脫臼。

爲讓囚犯長時間無法入睡,中情局會用兩個大燈照囚犯,有時還會播放強烈噪音。祖貝達曾被關進燈火24小時通明的房間,或是被不斷轟炸訊問而無法睡覺。在中情局位於阿富汗的設施“鹽坑”,本·拉丹保鏢裏達·納賈爾被禁止睡覺一個月,精神崩潰。而後,他被捱餓、銬住受凍、不得上廁所,只能使用成人尿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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