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閩侯縣司法局尚幹司法所成功解矯一名社區服刑人員,並認真做好社區矯正與安置幫教無縫對接工作。社區服刑人員林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自2017年11月接受尚幹司法所社區矯正管理以來,林某表現良好,於2018年4月期滿解矯。

解矯當日,閩侯縣司法局尚幹司法所工作人員先向解矯人員林某當面宣讀了《社區矯正期滿宣告書》,並及時辦理了解矯手續;同時,組織安置幫教小組與林某簽訂《幫教協議書》,直接將林某納入安置幫教體系,接受教育管理,從而在時空上避免了社區矯正與安置幫教間的“空白地帶”。接着,司法所針對解矯後林某的身份發生轉變的實際,將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隨之移交,重新建立安置幫教人員一人一檔,實行分類幫教管理,保證安置幫教人員檔案的連續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據悉,爲總結社區矯正工作經驗,評估社區矯正工作質量,建立幫扶長效機制,閩侯縣司法局尚幹司法所將定期對林某進行回訪,瞭解林某的生活、工作、家庭情況,引導和鼓勵他在社會和家庭的關愛和幫助下,早日融入社會。

供稿 | 閩侯縣司法局尚幹司法所 方亮

編輯丨福建《政務新媒體》採編中心 檸檬君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