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報訊(記者匡雪 通訊員周道洋 王豔青)近日,由山東省東營市檢察院出庭支持公訴的李上海等15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二審公開宣判。東營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被告人李上海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等9項罪名,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本報訊(記者匡雪 通訊員周道洋 王豔青)近日,由山東省東營市檢察院出庭支持公訴的李上海等15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二審公開宣判。東營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被告人李上海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等9項罪名,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6年10月,東營市公安局墾利分局接到舉報後,在某小區地下室內查獲大量疑似槍支、手雷、手榴彈及子彈等。經鑑定,其中7支疑似槍支認定爲槍支,340發疑似彈藥認定爲槍彈。通過偵查,李上海涉黑案浮出水面。2017年8月,東營市公安局統一指揮集中抓捕行動,當場抓獲該團伙涉案人員19人。隨着犯罪事實逐漸明朗,公安機關對李上海等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陸續抓獲、傳訊涉案人員31人。2018年2月,東營市墾利區檢察院派員進駐公安掃黑專業隊,對該案提前介入,同步引導偵查。2018年4月,山東省檢察院、山東省公安廳聯合下發文件,對李上海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掛牌督辦。

經查,自1998年以來,李上海糾集李亮、李海峯(在逃)、姬銀強等社會閒雜人員,以盜竊勝利油田所在地東營原油爲業。2001年3月,李上海爲泄憤,糾集李亮、李海峯、姬銀強等10餘人到宋某家中,持械隨意毆打宋某等人。以該案爲標誌性事件,李上海組織不斷發展壯大,逐漸形成了以李上海爲組織者、領導者,以李亮、孫燕海爲骨幹成員,以姬銀強、宋波、張濤、燕全城等爲積極參加者,以李曉龍、郭玉波等爲一般成員,人數衆多、人員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以東營勝利機場爲中心,在墾利區永安鎮、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等沿海周邊地區形成了重大影響,特別是對東營勝利機場周邊地區的土方、砂石料、工程機械等行業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該組織在李上海的直接指揮或授意下,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搶劫,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聚衆鬥毆,非法拘禁,保險詐騙,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違法犯罪活動31起,共造成2人重傷、多人輕傷或輕微傷。該組織通過盜竊原油、收取保護費、強攬工程、敲詐勒索、強拿硬要等手段獲取經濟利益5560餘萬元。

今年1月,該案一審公開宣判,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聚衆鬥毆罪等9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李上海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數罪併罰,分別判處李亮、孫燕海等14名被告人二年零三個月至十八年不等有期徒刑。一審判決後,該案13名被告人提出上訴。近日,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匡雪 周道洋 王豔青

木寺晨 本文來源:正義網-檢察日報 責任編輯:林持恆_NY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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