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司法实践当中,保险公司往往以交强险及商业条款认定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拒不赔偿,但往往无法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其已经将停运损失保险公司免责的条款对投保人进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也无法提供将该条款交付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证据,因此,法院往往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合理停运损失。为证明停运损失,原告向法院提交了维修清单、维修费发票,郑州××交通信息公司出具营运数据一份(显示2018年7月7日0时至2018年7月9日23时59分,营运金额为2741元)等等相关证据材料。

在司法实践当中,保险公司往往以交强险及商业条款认定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拒不赔偿,但往往无法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其已经将停运损失保险公司免责的条款对投保人进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也无法提供将该条款交付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证据,因此,法院往往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合理停运损失。刘伟律师结合办理案件及相关典型案例,为大家介绍停运损失计算方式及郑州法院是怎么判的,停运期间和每日营运损失是如何认定的。

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停运损失怎么计算?(附典型案例)

2018年7月10日,被告胡某某驾驶豫A××22号车辆与原告刘某某驾驶豫A××66号出租车在郑州市××区××路××号处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胡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某无责任。另查明豫A××22号车辆在平安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刘某某驾驶豫A××66号车辆属于出租车。

刘某某在事故发生次日将车辆送往郑州××汽车维修公司维修,与2018年7月18日将车辆开走。为证明停运损失,原告向法院提交了维修清单、维修费发票,郑州××交通信息公司出具营运数据一份(显示2018年7月7日0时至2018年7月9日23时59分,营运金额为2741元)等等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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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根据维修清单认定停运期间为8天,每天停运损失酌定为350元,停运损失共计2800元,判决均由平安保险公司赔偿,诉讼费25元也由平安保险公司负担。参考案例:(2019)豫0191民初227号。

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停运损失怎么计算?(附典型案例)

刘伟律师结合郑州市的相关判例,对于停运损失计算问题,法院一般先根据车辆维修相关材料确定维修期间,从而确定停运期间;对于每日营运损失费用,由于原告提交的营运数据,未扣除人力、燃油等相应的营运成本,不宜作为运营损失的证据,法院一般会结合交通运输业的行业收入标准以及本院以往生效的判决标准予以酌定。

刘伟律师查阅了大量郑州法院案例,每日营运损失一般在200元至500元之间,出租车多是按照郑州市客运管理处提供的证明,行业执行赔偿标准为372.7元/日。具体计算公式为停运损失=停运期间×每日营运损失。营运损失属于财产损失,一般由交强险财产分项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商业三者险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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