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濟觀察網記者從湖北東信藥業有限公司總部所在地荊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針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上述通告,荊州市食藥監局於2018年10月20日下達了(荊)食藥監藥罰(2018)B-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湖北東信藥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的鹽酸伐昔洛韋膠囊案(劣藥),罰款2.3929萬元,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19.7221萬元。5月26日,經濟觀察網記者從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根據(武)食藥監藥罰〔2018〕01-4300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在今年上半年公示的一次行政處罰信息中,武漢東信醫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武漢東信醫藥”)生產銷售的利福平膠囊(批號01417008、規格0.15g),經檢驗,部分檢查項目乾燥失重不符合規定,按劣藥論處。

兩次被曝涉嫌產銷劣藥 東信醫藥再遭行政處罰

經濟觀察網 記者 程久龍前後不到半年時間,湖北東信醫藥集團旗下企業再度因涉嫌生產銷售“劣藥”,而遭藥監部門行政處罰公示曝光。

5月26日,經濟觀察網記者從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根據(武)食藥監藥罰〔2018〕01-4300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在今年上半年公示的一次行政處罰信息中,武漢東信醫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武漢東信醫藥”)生產銷售的利福平膠囊(批號01417008、規格0.15g),經檢驗,部分檢查項目乾燥失重不符合規定,按劣藥論處。

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武漢東信醫藥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六)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處以沒收違法產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據武漢東信醫藥官網介紹,公司是湖北東信醫藥集團旗下核心研發和生產企業,地處武漢市蔡甸經濟技術開發區常福工業園,佔地面積110畝。主要以生產感冒藥、婦科用藥、抗感染藥爲主,是湖北省目前規模最大的固體制劑車間之一。

另據其官網介紹,湖北東信醫藥集團醫藥版塊主要由核心企業湖北東信藥業有限公司、武漢東信醫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湖北東信醫藥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組成。

事實上,據經濟觀察網記者調查瞭解,湖北東信醫藥集團旗下核心企業——湖北東信藥業有限公司也曾因涉嫌產銷“劣藥”,於2018年下半年,遭藥監部門行政處罰——距離此次武漢東信醫藥遭受行政處罰,前後時間相距不足半年。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8年9月,發佈的關於13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18年第89號),經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爲湖北東信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6批次鹽酸伐昔洛韋膠囊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爲溶出度。

經濟觀察網記者從湖北東信藥業有限公司總部所在地荊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針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上述通告,荊州市食藥監局於2018年10月20日下達了(荊)食藥監藥罰(2018)B-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湖北東信藥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的鹽酸伐昔洛韋膠囊案(劣藥),罰款2.3929萬元,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19.7221萬元。

據湖北東信藥業有限公司官網介紹,公司自稱是全國最大的栓劑生產基地;全國最大的婦科外用藥生產基地;全國最大的栓劑輔料混合脂肪酸甘油酯生產基地。而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其官網介紹公司“擁有較強技術實力的產品開發中心和完善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

據經濟觀察網記者調查瞭解,上述兩次遭遇行政處罰的涉事企業,其控股股東均爲田南希。股權結構顯示,田南希持有武漢東信醫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50%股權,持有湖北東信藥業有限公司70%股權,均爲兩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另據湖北荊州當地《荊州日報》於2015年7月的一份報道披露,東信藥業曾與券商簽訂保薦協議籌備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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